本報記者 劉 琪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第十次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其中提出,依法盤活用好5000多億元專項債地方結存限額,與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相結合,支持重點項目建設。在專項債資金和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使用過程中,注重創新機制,發揮對社會資本的撬動作用。

實際上,8月2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就提出“依法用好5000多億元專項債地方結存限額,10月底前發行完畢”。9月7日召開的國常會決定,“依法盤活地方2019年以來結存的5000多億元專項債限額,70%各地留用,30%中央財政統籌分配並向成熟項目多的地區傾斜。各地要在10月底前發行完畢,優先支持在建項目,年內形成更多實物工作量”。

中航證券首席經濟學家董忠雲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此次《方案》屬於是對國常會決策的進一步確認和具體落實。同時,近期公佈的經濟數據顯示,我國三季度經濟明顯恢復,其中基建投資的支撐作用不可忽視。而基建投資對經濟的支撐力度直接和地方政府專項債發行量相關。從這個角度看,盤活用好5000多億元專項債地方結存限額,對我國四季度經濟進一步恢復有重要意義。

值得關注的是,《方案》提出“依法盤活用好5000多億元專項債地方結存限額,與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相結合”。從目前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落地情況來看,截至9月20日,國開基礎設施投資基金已投放資本金3600億元,支持項目超800個;農業發展銀行於10月12日全面完成農發基礎設施基金2459億元的投放,支持基礎設施領域項目1677個;進出口銀行方面,截至10月12日,進銀基礎設施基金已完成684億元基金投放任務,支持114個重大項目。高效的投放,撬動了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基建項目,爲穩經濟貢獻了重要力量。

“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除了直接用於補充重大項目資本金外,部分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資金還用於爲專項債項目資本金搭橋。”東方金誠首席宏觀分析師王青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在盤活用好5000多億元專項債地方結存限額的安排下,部分原來用於爲專項債項目資本金搭橋的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資金或將收回,繼續爲其他重大項目補充資本金。這將帶動銀行配套貸款跟進,支持四季度基建投資提速。

談及“在專項債資金和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使用過程中,注重創新機制,發揮對社會資本的撬動作用”,董忠雲認爲,發揮“創新機制”可能主要在兩個方面:一是在基建項目的選擇上,地方政府應該重點關注項目的外部性和對提高“經濟後勁”的長遠作用,不應將重點僅放在某個項目的具體回報上;二是在項目融資的方式上,地方政府在發行專項債爲基建項目提供資金的同時,除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外,可以靈活運用創新機制,廣泛邀請社會資本參與合適的基建項目,通過撬動更多社會資金的方式,確保項目穩定持續推進,爲穩增長保駕護航。

在王青看來,“注重創新機制”主要是指在基建投資中,要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發展,撬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基礎設施投資運營。當前可重點探索PPP與專項債結合模式,在確保依法合規、不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將項目拆分爲兩部分,分別採用專項債和PPP模式實施。另外,也可進一步探索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與REITs結合模式,明確項目投資退出通道,增強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支持的基建項目對社會資本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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