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偷拍試題被開除。

今年7月,有從業人員在證券專業人員水平測試考試時,在“證券投資顧問業務”科目中,使用手機進行拍題,上述行爲屬於“使用攝錄設備獲取測試內容”的特別嚴重違規情形。該人員被公司開除,被中證協禁考5年。近日,中證協公佈了相關情況。

據瞭解,在被稱爲券業入門考試的證券從業資格考試中,有多人次存在偷拍、替考的嚴重違規情形,均已被處理。中證協的證券專業人員水平測試新規根據近年來發現的考試違規情形及新特點,分類細化違規責任,明確測試違規情形從原來的17種增加至20種。

考試偷拍試題被開除

近日,中證協發佈了證券業水平測試考試違規人員的處理結果。

結果稱,爲整頓考試秩序,嚴肅考場紀律,維護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依據《證券行業專業人員水平評價測試實施細則》等規定,現將2022年7月證券行業專業人員水平評價測試違規人員的處理情況進行公告。

對2名輕微違規人員採取取消當場成績的措施。名單如下(按姓名首字母排序):馬某莎、張某奇。

對1名嚴重違規人員採取取消當次全部測試成績、自違規行爲確認之日起二十四個月內禁止參加測試的措施。名單如下:顧某勇。

對1名特別嚴重違規人員採取取消當次全部測試成績、自違規行爲確認之日起六十個月內禁止參加測試的措施;同時,採取認定二十四個月不適合從事相關業務(全部證券業務)的紀律處分。名單如下:凌某雪。以上所有違規人員禁考期內不得報名參加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

與此同時,中證協還發布了《關於對凌某雪採取自律措施的決定》。經查,凌某雪在從業期間於2022年7月23日參加中證協組織的證券行業專業人員水平評價專場測試,在“證券投資顧問業務”科目中,使用手機進行拍題,上述行爲屬於“使用攝錄設備獲取測試內容”的特別嚴重違規情形,違反了中證協《證券行業專業人員水平評價測試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考慮到廣東博衆智能科技投資有限公司已因此對凌某雪採取解除勞動合同的措施,根據《證券行業專業人員水平評價測試實施細則》第四十、四十八條等相關規定,中證協決定對凌某雪採取認定二十四個月不適合從事相關業務(全部證券業務)的紀律處分,並按規定記入中證協執業聲譽信息庫和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替考、偷拍多次出現

上述案例並非個例,在證券業從業人員水平測試(以前稱證券從業資格考試)中,替考、偷拍是比較常見的違規方式。中證協也都進行了處理。

黃某帆在九州證券從業期間,於2020年9月13日參加中證協組織的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在“發佈證券研究報告業務”科目中請他人代替參加考試,存在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嚴重違紀情形,違反了中證協原《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考場須知》的相關規定。

根據中證協原《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考場須知》以及《證券行業專業人員水平評價測試實施細則》第四十條、第五十四條等相關規定,決定對黃某帆採取認定三十六個月不適合從事相關業務(全部證券業務)的紀律處分,並按規定記入中證協誠信信息管理系統和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張某祥在參加中證協2022年2月26日組織的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中,在“發佈證券研究報告業務”科目中,使用手機進行拍題,存在使用攝錄設備獲取考試內容的違紀情形。上述行爲違反了《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考場須知》的相關規定。

中證協表示,考慮到所在券商營業部已因此採取與張某祥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措施,根據《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考場須知》以及《中國證券業協會自律措施實施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五)項等相關規定,決定對張某祥採取停止執業兩年的紀律處分,並按規定記入誠信信息管理系統和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徐某在參加中證協2020年9月12日-13日組織的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中,在證券投資顧問業務科目中,使用手機進行拍題,存在使用攝錄設備獲取考試內容的違紀情形。上述行爲違反了《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考場須知》的相關規定。

中證協表示,經調查審理,考慮到券商營業部已因此與徐某解除勞動合同,擬對徐某採取停止執業兩年的紀律處分,並履行了事先告知程序。根據《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考場須知》以及《中國證券業協會自律措施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等相關規定,中證協決定對徐超採取停止執業兩年的紀律處分,並按規定記入中證協從業人員誠信信息管理系統和證監會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違規情形增加至20種

中證協新修訂的《證券行業專業人員水平評價測試實施細則》已經在今年7月正式實施。新規根據近年來發現的考試違規情形及新特點,分類細化違規責任,力求處理更加準確、合理。明確測試違規情形從原來的17種增加至20種,並根據違規行爲嚴重程度,將處理類別調整爲輕微、一般、嚴重、特別嚴重四類。對特別嚴重的違規情形,給予取消當次全部成績且禁考60個月。

具體而言,新規第四十條規定,考生存在以下特別嚴重違規情形之一的,中證協將採取取消當次全部測試成績、自違規行爲確認之日起六十個月內禁止參加測試的措施;同時,中證協將對上述考生中完成執業登記或正在進行執業登記申請的人員採取認定三十六個月不適合從事相關業務的紀律處分:組織作弊,或者爲他人實施組織作弊行爲提供便利的;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測試或者冒名代替他人蔘加測試的;抄寫或使用攝錄設備獲取測試內容的;在測試過程中使用器材接收、發送有關信息的;威脅、侮辱、誹謗、毆打或報復工作人員,造成工作人員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當給予相應處理的其他違規行爲。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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