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部門開展生態環境保護有新的要求,將“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專題報告制度”,每年,有關職能部門需就生態環境保護開展情況向同級黨委和政府報告,並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同時加強督察問責和正向激勵。

生態環境部今天(11月3日)通報,該部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8家單位聯合印發了《關於推動職能部門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明確管發展的、管生產的、管行業的部門必須按“一崗雙責”的要求,履行好生態環境保護職責。

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意見》的制定出臺,有利於推動職能部門更好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形成工作合力,進一步強化權責明晰、協調聯動、齊抓共管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

這位負責人介紹,《意見》明確,職能部門需明確生態環境保護具體事項,地方建立牽頭部門,確定機制;“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專題報告制度”,有關職能部門就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開展情況每年向同級黨委和政府報告並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對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領導責任提出明確細化要求,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落實情況督辦;加強督察問責和正向激勵,從激勵和約束兩方面提出要求,鼓勵幹部擔當作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由生態環境部負責協調和統籌銜接。

生態環境部上述負責人表示,生態環境保護涉及面廣,具體事項繁多,離不開部門協同,既要分工明確,也要加強聯動。將建立完善生態環境部門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和公安、檢察、法院等機關聯動機制,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配合,確保破壞生態環境涉嫌違法犯罪案件及時移送、立案、偵查、起訴、審判。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出臺《意見》是健全生態環境保護中黨委與政府同責、司法機關與行政機關同責體制機制的需要,有利於在明晰各方職責的基礎上形成管理與監督合力,在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推進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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