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國家鄉村振興局、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遊部、全國婦聯聯合發佈《關於推進鄉村工匠培育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將建立和完善鄉村工匠培育機制,挖掘培養一批、傳承發展一批、提升壯大一批鄉村工匠,激發廣大鄉村手工業者、傳統藝人創新創造活力,帶動鄉村特色產業發展,促進農民創業就業,爲鄉村全面振興提供重要人才支撐。

看點1

全國推出百名鄉村工匠大師 遴選千名鄉村工匠名師

《意見》闡述了推進鄉村工匠培育工作的重點工作,包括挖掘鄉村工匠資源、構建多元鄉村工匠培育機制、實施“雙百雙千”培育工程、支持創辦特色企業、打造鄉村工匠品牌、完善鄉村工匠評價體系等。

挖掘鄉村工匠資源方面,各地結合本地實際,挖掘縣域內有傳承基礎、規模數量、市場需求、社會價值、發展前景的傳統工藝。發現一批有培養潛力的鄉村手工業者、傳統藝人,認定一批技藝精湛、帶動產業發展能力強的鄉村工匠,建立省市縣目錄清單,實施動態管理。

《意見》稱,各地可結合實際,鼓勵支持鄉村工匠設立鄉村工匠工作站、名師工作室、大師傳習所,開展師徒傳承,傳授傳統技藝。各地各部門可結合實際制定專項研培計劃,提升工匠技藝水平與創新能力。各行業部門要統籌各類資源,對鄉村工匠開展技藝提升、主體創辦、品牌打造、電商營銷等能力提升培訓等。

《意見》稱,“十四五”期間,全國推出百名鄉村工匠大師,鼓勵設立百個大師傳習所;遴選千名鄉村工匠名師,鼓勵設立千個名師工作室。着力打造一批技藝技能水平精湛、帶動產業就業作用明顯、善經營會管理的高素質鄉村工匠名師和鄉村工匠大師隊伍。積極探索鄉村工匠特色學徒制,依託名師工作室和大師傳習所,開展師徒傳承、提升鄉村工匠技藝、創作傳統工藝精品、轉化技藝研究成果,發揮鄉村工匠領軍人才作用,傳承發展創新傳統技藝,帶動特色產業發展,穩定就業增收,爲推動鄉村振興提供人才保障。

看點2

打造一批“工匠園區”成立鄉村工匠產業孵化基地

《意見》明確,支持創辦特色企業。鼓勵各地圍繞鄉村振興戰略,打造一批“工匠園區”,結合當地實際成立鄉村工匠產業孵化基地,打造衆創空間。扶持一批基礎條件好、有一定經營規模的就業幫扶車間、非遺工坊、婦女手工基地等轉型升級、發展壯大。培育鄉村傳統工藝龍頭企業與新型經營主體,推動縣域特色產業高質量發展。支持鄉村工匠自主創業,領辦創辦特色企業。健全鄉村工匠創辦的經營主體與農戶利益聯結機制,發揮其促進就業、帶動增收的作用。

打造鄉村工匠品牌方面,鼓勵文化和旅遊企業、相關高校、職業院校、科研院所和社會組織等與鄉村工匠合作,傳承發展、守正創新,出精品、樹品牌。鼓勵各地通過開展技能比賽、產品展覽展示等活動,加大鄉村工匠品牌宣傳推介力度,提升品牌公信力,擴大市場佔有率。定期推出鄉村工匠知名品牌,講好品牌故事,提升品牌價值。

《意見》還稱,將完善鄉村工匠評價體系。各地要制定適合本地發展的與鄉村工匠相關職業(工種)評價辦法和評價標準,建立健全具有地域特點的鄉村工匠技能分類分級評價體系,納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技能認定體系。鼓勵制定符合鄉村工匠特點的技能評價標準條件和程序,建立以實操能力爲導向,實用技能爲重點,注重職業道德和知識水平,結合業績貢獻、經濟社會效益和示範帶動作用的多層次綜合評價方式。

看點3

統籌利用金融、保險、用地等支持鄉村工匠發展特色企業

依據《意見》,將同步採取一些激勵措施,支持鄉村工匠培育、扶持發展特色產業、加大人才支持力度。其中,支持鄉村工匠培育方面,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和職能,充分發揮各類教育培訓資源作用,支持鄉村工匠培育工作。

扶持發展特色產業方面,統籌利用金融、保險、用地等產業幫扶政策,支持鄉村工匠發展特色企業。比如,對鄉村工匠和鄉村工匠名師、大師領辦創辦的傳統工藝特色產業發展項目,經嚴格論證審批符合條件的,納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在縣級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公開。對鄉村工匠領辦創辦的鄉村工匠工作站、名師工作室、大師傳習所開展師徒傳承、研習培訓、示範引導、精品創作、組織實施傳統工藝特色產業項目等,按規定統籌使用東西部協作資金、定點幫扶資金等現有資金政策給予支持;對符合條件的脫貧人口、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按規定落實就業幫扶政策。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出臺扶持鄉村工匠發展產業、帶動就業的支持政策。

看點4

鼓勵符合條件的鄉村工匠參加職稱評審

加大人才支持力度方面,支持鼓勵返鄉青年、職業院校畢業生、大學生、致富帶頭人等羣體參加鄉村工匠技能培訓,列入鄉村工匠後備人才庫。

鼓勵符合條件的鄉村工匠參加職稱評審,文化和旅遊部門優先將符合條件的鄉村工匠納入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鄉村文化和旅遊帶頭人評選範圍,婦聯可按照有關規定在進行城鄉婦女崗位先進集體(個人)評選表彰活動時對鄉村工匠適當傾斜。在全國鄉村振興職業技能大賽、巾幗創新創業大賽等比賽中設置鄉村工匠大師、名師展示環節。

看點5

國家鄉村振興局牽頭成立鄉村工匠培育工作推進小組

《意見》要求,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制、強化監測評估、加大宣傳力度。要求各地各部門高度重視鄉村工匠培育工作,將其作爲鄉村人才振興重要內容,制定工作方案,統籌各方力量,落實相關工作。各級鄉村振興部門要具體組織、統籌實施鄉村工匠培育工作,負責制定年度工作計劃,組織協調鄉村工匠培育認定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日常管理監測。

建立工作機制層面,成立鄉村工匠培育工作推進小組,由國家鄉村振興局牽頭,教育、工業和信息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文化和旅遊、全國婦聯等部門參加,研究鄉村工匠培育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協調推進鄉村工匠名師、大師評選組織、賽事舉辦、資格認定等事宜。

看點6

健全評選監督、迴避機制 確保評選過程陽光透明

強化監測評估層面,各地鄉村振興部門要開展動態監測評估,對鄉村工匠技藝傳承、促進就業、品牌培育、帶動特色產業發展等進行評估,加強日常管理。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對嚴重違法違紀違規、造成惡劣影響的,違反職業道德、弄虛作假的,不再從事技藝傳承、不帶動農民就業增收發展產業的,予以清理退出;對符合條件的及時認定納入。健全評選監督、迴避機制,確保評選過程陽光透明等。

《意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圍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建立和完善鄉村工匠培育機制,挖掘培養一批、傳承發展一批、提升壯大一批鄉村工匠,激發廣大鄉村手工業者、傳統藝人創新創造活力,帶動鄉村特色產業發展,促進農民創業就業,爲鄉村全面振興提供重要人才支撐。

《意見》稱,“十四五”期間,鄉村工匠培育、支持、評價、管理體系基本形成,鄉村振興部門統籌、多部門協同推進的鄉村工匠培育工作機制有效運行。挖掘一批傳統工藝和鄉村手工業者,認定若干技藝精湛的鄉村工匠,遴選千名鄉村工匠名師、百名鄉村工匠大師,培育一支服務鄉村振興的鄉村工匠隊伍。設立一批鄉村工匠工作站、名師工作室、大師傳習所,扶持鄉村工匠領辦創辦特色企業,打造鄉村工匠品牌。

新京報記者 曹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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