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稱,富士康私自改動招工補貼金額。對此,富士康晚間對第一財經回應將持續對補貼事項對同事進行溝通說明。

11月23日,有消息稱,富士康私自改動招工補貼金額。對此,富士康晚間對第一財經回應將持續對補貼事項對同事進行溝通說明。

當天,有富士康工人對記者表示,目前工廠對於工人的補貼政策與當時公開招聘信息不符。

11月1日,富士康鄭州科技園出臺“激勵新政”,對於當日正常出勤的員工,將出勤補貼標準由現標準100元/天,提高到400元/天。此後,又把臨時工的時薪提高到30元/小時,爲數十年來最高。

11月17日,鄭州富士康再次發佈招工政策,新員工以派遣小時工模式入職,員工入職日開始按照30元/小時計薪,入職未滿7天離職者,按照同工同酬薪資發放。11月9日至11月26日進入地市隔離點的員工,享有4天的隔離生活補貼,在職滿15天,補貼標準按照400元/天計算,未滿15天,補貼標準按照100元/天計算。

此前富士康公開的招聘政策獎勵

工人收到的最新工資調整

值得注意的是,11月9日至11月26日報到的員工,在職滿30天額外享有3000元穩崗津貼,在職滿60天,再獎勵3000元,對於離職員工返鄉員工,再次入職將額外給予一次性關愛補貼500元。

但對於到手工資獎勵,富士康工人與工廠之間出現爭議。

“爲什麼當初招工的時候說幹滿30天發3000,60天再發3000,隨當月發放?到了籤合同的時候又變成了3月12日(2023年)必須在職,且中途不能因爲任何理由缺勤超過7天半,不然一分沒有。”上述工人對記者表示,如果要拿到第二期3000元獎金需要等到明年5月份。

另一名工人則對記者表示,此前招聘中介和平臺表示符合在職天數條件後,3000元獎勵可以隨當月工資發放,但在之後的條件中,需要符合出勤條件,並且推遲至明年3月15日。

對此,富士康對記者表示,22日晚間起,鄭州園區部分新同事因對工作津貼認知疑慮提出訴求,公司強調對於津貼一向按合約內容履行,並會持續向相關同事溝通說明。“新進同事入住前,這些宿舍都是經過特別環境消殺,且經過政府驗收核可,方能安排新進員工入住,並沒有與原來的員工混住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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