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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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1月24日消息(记者 蒙健)11月24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13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6期),记者了解到,不合格样品13批次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和其他污染物超标,涉及海口、三亚、东方、保亭、临高5个市县。

据介绍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蜂产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豆制品7大类食品共61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01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其中包括: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海南卓津蜂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荔枝花蜂蜜(生产日期:2022-06-02,规格型号:500g/瓶);苏小野供应链管理(海南)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𫗦南记牛肉干(香辣味)(生产日期:2022-08-05,规格型号:80克/袋),生产销售的𫗦南记牛肉干(黑椒味)(生产日期:2022-08-05,规格型号:80克/袋)。

上述三批样品检验项目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记者了解到,菌落总数超标可能是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等原因导致。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海口国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白鲫鱼,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类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二)临高调楼啊兰海鲜摊销售的芒果螺,检验项目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氟苯尼考在芒果螺中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

三、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海南龙昆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润德发仓储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生产的精选青豆角(包装日期:2022-08-26,规格型号:300g/盒),检验项目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豆类蔬菜中倍硫磷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05mg/kg。

(二)海口龙华陶英丽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芹菜中毒死蜱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三)东方感城乐进购百货超市销售的姜,检验项目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噻虫胺在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 mg/kg;姜中噻虫嗪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3mg/kg。

(四)保亭保城郑米豆芽摊销售的标称保亭保城郑米豆芽生产小作坊生产的黄豆芽(生产日期:2022-06-04,规格型号:/),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相关规定。根据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生产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

(五)万宁万城汝菊蔬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豇豆中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控制病情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四、重金属污染问题

海口美兰朱记澄湖大闸蟹江海水产商行销售的花蟹;三亚海棠湾林旺瑞连蔬菜摊位销售的小米椒,检验项目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镉在蟹和小米椒中最大限量值分别为0.5mg/kg和0.05mg/kg。蟹和小米椒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蟹和小米椒在养殖/种植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五、其他污染物超标问题

海口市幸福城幼儿园海职院分园使用的餐盘,检验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由于餐(饮)具消毒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或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最终残留在餐(饮)具中。根据规定,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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