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南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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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11月24日消息(記者 蒙健)11月24日,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佈了13批次不合格食品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26期),記者瞭解到,不合格樣品13批次發現的問題主要包括微生物污染、農獸藥殘留超標、重金屬污染和其他污染物超標,涉及海口、三亞、東方、保亭、臨高5個市縣。

據介紹近期,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食用農產品、餐飲食品、蜂產品、肉製品、糧食加工品、乳製品、豆製品7大類食品共614批次,其中合格樣品601批次,不合格樣品13批次,其中包括: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海南卓津蜂業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荔枝花蜂蜜(生產日期:2022-06-02,規格型號:500g/瓶);蘇小野供應鏈管理(海南)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餔南記牛肉乾(香辣味)(生產日期:2022-08-05,規格型號:80克/袋),生產銷售的餔南記牛肉乾(黑椒味)(生產日期:2022-08-05,規格型號:80克/袋)。

上述三批樣品檢驗項目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記者瞭解到,菌落總數超標可能是由於產品的加工原料、包裝材料受污染,或在生產過程中產品受人員、器具等生產設備、環境的污染等原因導致。

二、獸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海口國興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白鯽魚,檢驗項目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根據規定,恩諾沙星在魚類的最大殘留限量爲100μg/kg。長期食用恩諾沙星殘留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

(二)臨高調樓啊蘭海鮮攤銷售的芒果螺,檢驗項目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根據規定,氟苯尼考在芒果螺中最大殘留限量爲100μg/kg。

三、農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海南龍昆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州潤德發倉儲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生產的精選青豆角(包裝日期:2022-08-26,規格型號:300g/盒),檢驗項目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根據規定,豆類蔬菜中倍硫磷殘留限量值不得超過0.05mg/kg。

(二)海口龍華陶英麗蔬菜攤銷售的芹菜,檢驗項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根據規定,芹菜中毒死蜱的最大殘留限量爲0.05mg/kg。

(三)東方感城樂進購百貨超市銷售的姜,檢驗項目噻蟲胺和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根據規定,噻蟲胺在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爲0.2 mg/kg;姜中噻蟲嗪的最大殘留限量爲0.3mg/kg。

(四)保亭保城鄭米豆芽攤銷售的標稱保亭保城鄭米豆芽生產小作坊生產的黃豆芽(生產日期:2022-06-04,規格型號:/),檢驗項目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相關規定。根據規定,生產經營者不得生產經營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鈉、赤黴素等物質的豆芽。

(五)萬寧萬城汝菊蔬菜攤銷售的豇豆,檢驗項目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根據規定,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在豇豆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爲0.5mg/kg。豇豆中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爲控制病情不遵守休藥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時產品中的藥物殘留量未降解至標準限量以下。

四、重金屬污染問題

海口美蘭朱記澄湖大閘蟹江海水產商行銷售的花蟹;三亞海棠灣林旺瑞連蔬菜攤位銷售的小米椒,檢驗項目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根據規定,鎘在蟹和小米椒中最大限量值分別爲0.5mg/kg和0.05mg/kg。蟹和小米椒中鎘超標的原因,可能是蟹和小米椒在養殖/種植過程中對環境中鎘元素的富集。

五、其他污染物超標問題

海口市幸福城幼兒園海職院分園使用的餐盤,檢驗項目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餐(飲)具中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的原因可能是由於餐(飲)具消毒單位使用的洗滌劑不合格或使用量過大,或未經足夠量清水沖洗,最終殘留在餐(飲)具中。根據規定,消毒餐(飲)具中不得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

針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經採取措施依法予以查處,並責令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查清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並向相關部門報告,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對不合格產品立即採取停止銷售,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風險。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歡迎公衆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如果在市場上發現有害食品,請撥打12345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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