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張敏

12月1日起,《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正式施行,這也標誌着藥品網絡銷售進入規範化、嚴監管時期。

《管理辦法》實施前夜即11月30日,國家藥監局還發布了《藥品網絡銷售禁止清單(第一版)》(以下簡稱《清單》),《關於規範藥品網絡銷售備案和報告工作的公告》《關於做好<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旨在落實《管理辦法》。

巨豐投顧高級投資顧問王詩燦表示,《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將進一步規範藥品網絡銷售,爲老百姓購藥用藥提供更多安全保障。

網售藥品禁止清單出爐

根據《管理辦法》,疫苗、血液製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等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不得在網絡上銷售,具體目錄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11月30日,國家藥監局發佈的《清單》中,除上述不得網絡銷售的藥品外,又明確增加醫療機構製劑、中藥配方顆粒兩類藥品,引起業內關注。

據瞭解,醫療機構製劑是指醫療機構根據本單位臨牀需要而常規配製、自用的固定處方製劑,也被稱爲院內製劑;中藥配方顆粒是由單味中藥飲片按傳統標準炮製後經提取濃縮製成的,供中醫臨牀配方用的顆粒。

“院內製劑是本醫院內部的實驗性成果,只能由本醫院醫生處方使用,不具備全面推廣的基礎,若放開網絡銷售,非常容易脫離本醫院的使用限制而全面流向市場,帶來潛在風險。中藥配方顆粒的使用是基於醫生的臨牀診斷後開出的個性化治療解決方案,在網絡上很難做非常精準的診斷,一旦中藥配方顆粒的解決方案不準確,容易帶來不合理用藥風險,政策謹慎是應該的。”東方高聖總經理瞿鎔表示。

院內製劑停止網售早有先例。例如,2022年,網紅“近視神藥”低濃度阿托品滴眼液被禁止網售引發關注。據瞭解,國內尚未有低濃度阿托品滴眼液獲批上市,該藥品均以院內製劑的形式銷售,患者可通過部分醫療機構的互聯網醫院平臺遠程購藥。不過,今年7月份,歐普康視等多家上市公司及山東省眼科醫院等機構相繼表示停止通過互聯網醫院渠道銷售低濃度阿托品滴眼液。

多家擁有中藥配方顆粒業務的中藥上市公司人士告訴《證券日報》記者,公司中藥配方顆粒很少通過互聯網形式進行銷售。

一位不願具名的藥品網售第三方平臺企業人士向記者表示,“中藥配方顆粒不能網售確實會對公司產生一點影響,我們也在跟蹤政策,看看未來是否有更多細則出臺。”

藥品網售監管趨嚴

此次《管理辦法》落地實施,標誌着藥品網絡銷售進入合規化、嚴監管時期。

阿里健康相關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管理辦法》有利於真正有能力、負責任的企業更好地發揮自身優勢,搭建更完善的服務體系,提高醫藥電商的公共服務效率,爲消費者提供更優質的服務體驗。

王詩燦表示,《管理辦法》的實施,對於藥品網絡銷售及積極推動“互聯網+”均帶來迅速發展的機遇。隨着物流配送等第三方配套服務的提升,《管理辦法》的實施,有助於線上醫藥行業解決原有信賴度低、監督管理難、後續追責難等一系列問題,使藥品網絡銷售行業迎來新起點,推動醫藥行業“互聯網+”高質量發展。

在巨豐投顧高級投資顧問謝後勤看來,伴隨《管理辦法》實施,線上處方流轉不規範等問題將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抑制。中期來看,還需要利用網絡監測平臺加強監測、智慧監管,行業規範成熟依然需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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