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先生、董邦慶先生:

因王法銅、董邦慶涉嫌違反200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三項的規定,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2005年修訂)第二百零三條所述的操縱證券市場行爲,我會擬決定:沒收王法銅、董邦慶違法所得23,345,388.77元,並處以93,381,555.08元罰款。

因其他方式無法有效送達,現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2022〕153號),限你們在本公告發出之日起30日內,到我會領取前述告知書(聯繫電話:0755-22388850)。逾期,視爲送達。

如你們對我會擬給予的行政處罰不服,可在告知書送達之日起5日內向我會申請陳述和申辯,也可申請舉行聽證。逾期即視爲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我會將按照前述告知書認定的事實、理由和依據對你們作出正式的行政處罰決定。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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