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內疫情呈現“點多、面廣、頻發”的特點,防控形勢更加嚴峻複雜。公衆要密切關注廣東省廣州市、佛山市,重慶市,北京市朝陽區,山西省忻州市、太原市、朔州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市、和田市、烏魯木齊市,河北省石家莊市,甘肅省蘭州市,山東省濟南市,陝西省榆林市、西安市,青海省西寧市,河南省鄭州市,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湖北省武漢市,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等地疫情動態。所有來(返)蓉人員,在入蓉前,要主動向目的地所在社區(村)報備,並積極配合落實相關疫情防控措施。

2022年11月11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印發《關於進一步優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學精準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公佈進一步優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條措施。二十條措施是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優化完善,要求更科學、更精準、更規範、更快速地開展疫情防控。第九版方案的防控要求和二十條優化措施都應不折不扣落實。(相關文件可點擊下方鏈接查看)

一、高低風險區來(返)蓉人員。

抵蓉前或最遲抵蓉後24小時內通過“四川天府健康通”小程序完成社區報備,持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來(返)蓉。對近7日內有高風險區旅居史的來(返)蓉人員,實施7天居家隔離,第1、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者實行集中隔離。對近7日內有低風險區旅居史的來(返)蓉人員,實施3天3次核酸檢測(每次間隔24小時及以上),做好居家健康監測,3天期間不前往空間密閉、人員密集的重點公共場所,第5天需再完成1次核酸檢測。(國內風險區可通過“國務院客戶端”查詢)

二、其他重點地區來(返)蓉人員。

1、對近7日內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甘肅省蘭州市、青海省西寧市、河北省石家莊市旅居史的來(返)蓉人員,抵蓉前或最遲抵蓉後24小時內通過“四川天府健康通”小程序完成社區報備,持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來(返)蓉,實施3天嚴格居家健康監測+2天2次核酸檢測。3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要配合每日上門核酸採樣,共同居住者及其本人不得外出,拒絕一切探訪。本人2天2次核酸檢測期間,要配合每日上門核酸採樣,本人不得外出,拒絕一切探訪。

2、對近7日內有北京市,重慶市,廣東省廣州市,河北省(除石家莊市),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河南省鄭州市,湖北省武漢市,山東省濟南市,江蘇省蘇州市,陝西省西安市,天津市津南區、濱海新區,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廣東省深圳市,雲南省昆明市,青海省海東市旅居史的來(返)蓉人員,抵蓉前或最遲抵蓉後24小時內通過“四川天府健康通”小程序完成社區報備,持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來(返)蓉,實施3天嚴格居家健康監測,每日上門核酸採樣,期間本人及同住人員不外出,拒絕一切探訪。

三、其他來(返)蓉人員

抵蓉前或最遲抵蓉後24小時內通過“四川天府健康通”小程序完成社區報備,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來(返)蓉,嚴格實施來(返)蓉後“3天3檢3不”,即3天3次核酸檢測(每次間隔24小時及以上)。第1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出具後可有序流動,但不得聚集,不得聚餐,不得前往酒吧、歌舞廳、KTV、洗浴場所、棋牌室(麻將館)、網吧、電子游藝廳、密室逃脫、劇本殺、電影院等空間密閉、人員密集的重點公共場所。來(返)蓉後第5天需再完成1次核酸檢測。

對不主動報備、隱瞞行程軌跡,導致疫情發生和擴散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對密切接觸者,實施“5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隔離”。集中隔離的第1、2、3、5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居家隔離第1、3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居家隔離期間,足不出戶,上門核酸採樣。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者實行集中隔離。

五、入境人員登機時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自抵蓉之日起,實施“5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隔離”,在第一入境點完成隔離後,目的地不得重複隔離。集中隔離的第1、2、3、5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居家隔離第1、3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居家隔離期間,足不出戶,上門核酸採樣。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者實行集中隔離。

六、對在蓉無固定居所或不具備相關條件需居家健康監測的人員,應在屬地指定酒店進行健康監測,期間不聚集、不外出(就醫等特殊情況除外)。

七、公衆在進入酒吧、歌舞廳、洗浴場所、棋牌室(麻將館)、網吧、電子游藝廳、密室逃脫、劇本殺、民宿、網約房等重點公共場所,文化館(站)、 圖書館、博物館、健身場館、游泳館等公共文體場所,劇院等演出場所,以及賓館酒店、旅遊景區等其他公共場所時,應主動落實“測溫、亮碼、戴口罩”等防控規定,積極配合掃場所碼、查驗健康碼。相關經營管理方,要加強通風換氣、清潔消毒,督促所有進入的人員落實以上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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