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內幕交易,贛鋒鋰業(002460.SZ)被罰,還可能影響到旗下公司贛鋒鋰電的分拆上市

12月7日晚間,贛鋒鋰業發佈公告,其收到中國證監會江西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該公司涉嫌內幕交易“*ST江特”股票,被沒收違法所得110.5萬元,並處以331.6萬元罰款,共計442.1萬元。

此外,對贛鋒鋰業董事長、總裁李良彬,時任董事會祕書歐陽明給予警告,分別處以60萬元、20萬元罰款。

贛鋒鋰業表示,本次涉及違規行爲可能會對江西贛鋒鋰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贛峯鋰電)的分拆上市產生影響。最終結論以中國證監會江西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爲準。

今年11月23日晚間,贛鋒鋰業宣佈將啓動控股子公司贛鋒鋰電分拆上市的可行性方案論證工作。

贛鋒鋰業上述涉事案件的具體事實,需追溯至2020年4月29日。江特電機(002176.SZ,*ST江特)當時披露稱,由於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連續兩年經審計的年度淨利潤爲負值,深交所將對其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2020年6月8日,江特電機向宜春市袁州區人民政府呈報化解江特電機退市風險措施的報告,提及多項“預防面值低於1元退市的措施”,其中包括“引進戰略投資者,增強二級市場信心”等。

此後,江特電機董事盧順民擬定了《成爲江特電機第一大股東方案》,發送給時任董事長朱軍。該方案詳細說明了戰略投資者可以通過二級市場交易及股票增發方式,成爲江特電機第一大股東。江特電機總裁梁雲、時任副總裁兼董事會祕書閔銀章等高管人員按此方案積極尋找戰略投資者。

在原州區政府推動下,贛鋒鋰業與江特電機進行接洽。在多方商談後,雙方於2020年8月12日簽訂了合作備忘錄,約定贛鋒鋰業獨家認購江特電機非公開發行的全部股票,數量不超過江特電機總股本的30%,成爲江特電機的控股股東,李良彬成爲江特電機實際控制人。

但8月20日江特電機公告稱,因雙方未能就避免同業競爭的解決方式等關鍵條款達成一致意見,終止籌劃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

根據《證券法》相關規定,上述交易內幕信息敏感期爲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8月13日。贛鋒鋰業李良彬、歐陽明、楊滿英,江特電機相關董事及高管人員,宜春市及袁州區政府相關工作人員等爲內幕信息知情人。其中,李良彬、歐陽明知悉時間不晚於2020年6月18日。

2020年6月22日,贛鋒鋰業轉入3000萬元至該公司證券賬戶。6月23日-7月2日,該賬戶買入“*ST江特”股票1567.77萬股,買入金額約2648.4萬元;7月8日-7月9日全部賣出,賣出金額2763.3元,獲利110.5萬元。賣出股票所得資金沉澱在“贛鋒鋰業”證券賬戶中。

今年7月3日,贛鋒鋰業公告稱,因涉嫌A股某上市公司股票二級市場內幕交易,中國證監會於1月24日決定對該公司立案。

截至12月7日,贛鋒鋰業報收81.39元,上漲0.87%,市值爲1558億元;江特電機報收19.86元,上漲0.1%,市值爲339億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