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中國證券報

網絡主播違反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難以考量?競業限制範圍難以判定?12月9日,最高法發佈第34批3件指導性案例,給出了答案。

其中,《上海熊貓互娛文化有限公司訴李岑、崑山播愛遊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合同糾紛案》明確了主播行業違約金調整的具體規則等;《王山訴萬得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競業限制糾紛案》通過對競業限制糾紛審查的內容進行規制,防止競業限制範圍的不當擴張而限制人才的合理流動。

明確主播行業違約金調整的具體規則

指導性案例明確,網絡主播違反約定的排他性合作條款,未經直播平臺同意在其他平臺從事類似業務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網絡主播主張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明顯過高請求予以減少的,在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網絡直播行業特點,以網絡主播從平臺中獲取的實際收益爲參考基礎,結合平臺前期投入、平臺流量、主播個體商業價值等因素合理酌定。

上海熊貓互娛文化有限公司訴李岑、崑山播愛遊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合同糾紛案中,被告李岑原爲原告上海熊貓互娛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熊貓公司)創辦的熊貓直播平臺遊戲主播,被告崑山播愛遊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播愛遊公司)爲李岑的經紀公司。

2018年2月28日,熊貓公司、播愛遊公司及李岑簽訂《主播獨家合作協議》(以下簡稱《合作協議》),約定李岑在熊貓直播平臺獨家進行“絕地求生遊戲”的第一視角遊戲直播和遊戲解說。合同約定的合作期限爲一年。

2018年6月27日,李岑發佈微博稱其將帶領所在直播團隊至鬥魚直播平臺進行直播。2018年6月29日,李岑在鬥魚直播平臺進行首播。播愛遊公司也於官方微信公衆號上發佈李岑在鬥魚直播平臺的直播間鏈接。根據“騰訊遊戲”微博新聞公開報道:“BIU雷哥(李岑)是全國主機遊戲直播節目的開創者,也是全國著名網遊直播明星主播,此外也是一位優酷遊戲頻道的原創達人,在優酷視頻擁有超過20萬的粉絲和5000萬的點擊……”

2018年8月24日,熊貓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兩被告繼續履行獨家合作協議、立即停止在其他平臺的直播活動並支付相應違約金。一審審理中,熊貓公司調整訴訟請求爲判令兩被告支付原告違約金300萬元。播愛遊公司不同意熊貓公司請求,並提出反訴請求。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於2019年9月16日作出民事判決:播愛遊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熊貓公司違約金2600000元;李岑對播愛遊公司上述付款義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熊貓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播愛遊公司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的合作費用186640.10元;駁回播愛遊公司其他反訴請求。

李岑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於2020年11月12日作出民事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院認爲,本案違約金的調整應當考慮網絡直播平臺的特點以及簽訂合同時對熊貓公司成本及收益的預見性。考慮主播李岑在遊戲直播行業中享有很高的人氣和知名度的實際情況,結合其收益情況、合同剩餘履行期間、雙方違約及各自過錯大小、熊貓公司能夠量化的損失、熊貓公司已對約定違約金作出的減讓、熊貓公司平臺的現狀等情形,根據公平與誠實信用原則以及直播平臺與主播個人的利益平衡,酌情將違約金調整爲260萬元。

防止競業限制範圍不當擴張

王山訴萬得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競業限制糾紛案中,王山於2018年7月2日進入萬得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得公司)工作,雙方簽訂了期限爲2018年7月2日至2021年8月31日的勞動合同,約定王山就職智能數據分析工作崗位,月基本工資4500元、崗位津貼15500元,合計20000元。

2019年7月23日,王山、萬得公司又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對競業行爲、競業限制期限、競業限制補償金等內容進行了約定。2020年7月27日,王山填寫《辭職申請表》,以個人原因爲由解除與萬得公司的勞動合同。

2020年8月5日,萬得公司向王山發出《關於競業限制的提醒函》。2020年10月12日,萬得公司向王山發出《法務函》,再次要求王山履行競業限制義務。萬得公司的經營範圍包括:計算機軟硬件的開發、銷售,計算機專業技術領域及產品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

王山於2020年8月6日加入上海嗶哩嗶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嗶哩嗶哩公司),按照營業執照記載,該公司經營範圍包括:信息科技、計算機軟硬件、網絡科技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等。

王山、萬得公司一致確認:王山競業限制期限爲2020年7月28日至2022年7月27日;萬得公司已支付王山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9月27日競業限制補償金6796.92元。

2020年11月13日,萬得公司向上海市浦東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王山:按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履行競業限制義務;返還2020年8月、9月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6796元;支付競業限制違約金200萬元。2021年2月25日,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王山按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王山返還萬得公司2020年8月、9月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6796元,王山支付萬得公司競業限制違約金200萬元。王山不服仲裁裁決,訴至法院。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於2021年6月29日作出民事判決:王山與萬得公司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王山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返還萬得公司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9月27日競業限制補償金6796元;王山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萬得公司違反競業限制違約金240000元。

王山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2022年1月26日作出民事判決:維持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第一項;撤銷第二項、第三項;王山無需向被上訴人萬得公司返還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9月27日競業限制補償金6796元;也無需向被上訴人萬得公司支付違反競業限制違約金200萬元。

法院認爲,應當全面客觀地審查勞動者自營或入職公司與原用人單位之間是否形成競爭關係。

本案中,萬得公司與嗶哩嗶哩公司的經營範圍確實存在一定的重合,但兩者對比,不論是經營模式、對應市場還是受衆,都存在顯著差別。即使普通百姓,也能輕易判斷兩者之差異。 

需要強調的是,根據雙方的競業限制協議,王山應當按時向萬得公司報備工作情況,以供萬得公司判斷其是否違反了競業限制協議。本案即是因爲王山不履行報備義務導致萬得公司產生合理懷疑,進而產生了糾紛。王山在今後履行競業限制協議時,應恪守約定義務,誠信履行協議。

編輯: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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