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衛健委網站2022年12月14日消息,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印發《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劑次加強免疫接種實施方案》(簡稱《方案》)

《方案》提出,現階段,可在第一劑次加強免疫接種基礎上,在感染高風險人羣、60歲以上老年人羣、具有較嚴重基礎性疾病人羣和免疫力低下人羣中開展第二劑次加強免疫接種。

疫苗選擇方面,根據疫苗研發工作進展,所有批准附條件上市或緊急使用的疫苗均可用於第二劑次加強免疫。優先考慮序貫加強免疫接種,或採用含奧密克戎毒株或對奧密克戎毒株具有良好交叉免疫的疫苗進行第二劑次加強免疫接種。

有關組合如下:3劑滅活疫苗+1劑康希諾肌注式重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載體);3劑滅活疫苗+1劑智飛龍科馬重組新冠病毒疫苗(CHO細胞);3劑滅活疫苗+1劑康希諾吸入用重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載體);3劑滅活疫苗+1劑珠海麗珠重組新冠病毒融合蛋白(CHO細胞)疫苗;2劑康希諾肌注式腺病毒載體疫苗+1劑康希諾吸入用重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載體);3劑滅活疫苗+1劑成都威斯克重組新冠病毒疫苗(sf9細胞);3劑滅活疫苗+1劑北京萬泰鼻噴流感病毒載體新冠病毒疫苗;3劑滅活疫苗+1劑浙江三葉草重組新冠病毒蛋白亞單位疫苗(CHO細胞);3劑滅活疫苗+1劑神州細胞重組新冠病毒2價S三聚體蛋白疫苗。

《方案》明確,根據國內外真實世界研究和臨牀試驗數據,結合我國疫苗接種實際,第二劑次加強免疫與第一劑次加強免疫時間間隔爲6個月以上。

《方案》要求,各地和有關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有針對性地制定第二劑次加強免疫接種工作的宣傳措施,重點宣傳加強免疫接種的目的意義,積極引導目標人羣主動接種,特別要引導提升老年人羣的接種率。

各地要繼續把接種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嚴格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範》要求,規範組織接種實施。各地衛生健康部門要落實接種單位有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急診急救人員駐點保障、有急救設備藥品、有120急救車現場值守、有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救治綠色通道的“四有”要求,保障接種安全。

加強免疫,俗稱“加強針”,是指在完成疫苗接種後,根據抗體消退的情況進行補充接種,保持人體對病毒免疫力的疫苗劑次。我國此前於2021年9月啓動了新冠疫苗加強免疫接種。

據國家衛健委數據,截至2022年12月12日,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累計報告接種新冠病毒疫苗345024.4萬劑次。11月29日,國家疾控局衛生免疫司司長夏剛在新聞發佈會上介紹,截至2022年11月28日,全國完成加強免疫接種8億1117.6萬人,其中包括序貫加強免疫接種的4722.7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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