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時代週報-時代在線

12月9日,交通部發布2022年11月網約車行業數據,該月共計訂單5.08億單,各地共發放網約車駕駛員證501萬本、車輛運輸證206.4萬本。從2021年1月至今,網約車行業整體合規管理成果顯着。2021年上半年,合規率超過80%的城市僅有7座,2022年末這個數字已經躍升至16座。過去24個月,廈門、杭州、廣州三城分別多次贏得城市合規排名冠軍。

過去24個月,各地交通主管部門推動行業合規管理,同時兼顧公平就業,全國持證上崗的駕駛員和車輛數量持續增長。今年以來,在各地交通部門指導下,主要網約車平臺如滴滴美團、曹操等平臺的合規率明顯上升。

2022年末,全國駕駛員證發放數量比2021年初增長超過60%,車輛運輸證增長超過75%。儘管合規車輛還遠少於駕駛員數量,但綜合增速超過後者。今年多地也增加新能源牌照投放,適應市場需要。

從城市治理看,過去24個月,廈門登上城市合規排名第一的次數最多,杭州和廣州其次。此外,深圳、鄭州、合肥、海口、重慶、貴陽、南京等多地也多次躋身排名前五的行列。一些一線城市因區域特殊因素,仍設有較高的合規門檻,影響了城市大盤合規率,也導致部分以一線城市爲經營重點的主要網約車平臺,合規率出現結構性降低的難題。

2016 年7月,《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發佈,標誌着我國承認網約車合法性。隨後,各地紛紛公佈了網約車管理細則,進一步明確准入門檻、運營方式等管理要求。今年1月,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2022年第一次全體會議召開,會議要求,加快推進網約車合規化,開展交通運輸新業態平臺企業抽成“陽光行動”,維護消費者和從業人員合法權益。

日前,交通運輸部等六部門發佈關於修改《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修改後的《辦法》對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駕駛員證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等行爲的罰款數額予以下調。

文件明確,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的,對網約車平臺公司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對當事人處以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對當事人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刪除了“未按照規定攜帶《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 ” 罰款規定。

新規的釋放並不意味着放鬆管理。有律師認爲,修訂的《辦法》並不意味着違法成本的降低。條文的細化對於行業是利好消息,明確各方主體責任,保障了平臺方及網約車司機的權益,同時也能督促平臺及司機遵守行業規範,促進網約車行業健康有序的發展。

在外界看來,此次對於《辦法》的調整處罰有了更加細緻的劃分,以違法事項的危害程度和經營者的承受能力進行不同的處理,這既是監管部門科學執法、人性執法的體現,同時也是網約車監管走向精細化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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