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12月28日訊(記者 高豔雲)一起“老鼠倉”案將券商研究員與基金經理雙雙牽涉其中。12月28日,河北證監局發佈的兩則行政處罰書顯示,申萬菱信智能驅動基金的基金經理徐遠航被責令改正,並處以50萬元的罰款;長江證券研究員靳昕被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罰款。

經河北證監局查明,基金經理徐遠航因職務便利獲取申萬菱信智能驅動基金相關未公開信息,利用獲取的未公開信息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靳昕從徐遠航處獲知申萬菱信基金關於“錦泓集團”的未公開信息,告知其父親靳某,並指導靳某使用靳某自有資金通過“靳某”賬戶交易“錦泓集團”。

近年來,“老鼠倉”犯罪手段更加隱蔽,但監管處罰也更大。12月初,出現一例新型“老鼠倉”案,即九泰基金實控人控制基金內幕交易牟利2億;11月中旬,財達證券前投資部經理老鼠倉與違規炒股“數罪”並罰,違規交易近3億元。

最高法明確要求,人民法院全面落實對資本市場違法犯罪行爲“零容忍”工作要求,依法嚴懲證券、期貨犯罪,有效維護資本市場健康穩定。

基金經理暗示他人交易被罰50萬

河北證監局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徐遠航自2020年7月13日起擔任申萬菱信智能驅動基金的基金經理,負責該基金的具體投資運營,於2021年4月12日完成將“錦泓集團”納入股票池的工作程序,4月13日開始申請交易“錦泓集團”,4月15日獲得交易“錦泓集團”的許可後立即下達買入指令。

同年4月16日、4月19日基金持續買入“錦泓集團”,直至4月19日“錦泓集團”佔基金淨值的比例達到6%。

綜上,徐遠航知悉該基金擬交易“錦泓集團”、交易“錦泓集團”的時點、“錦泓集團”在基金中的佔比等未公開信息。

2021年4月15日至30日期間,徐遠航利用與靳昕共同路演、調研等活動機會,向靳昕推薦“錦泓集團”,並傳遞“錦泓集團”在基金中的佔比等未公開信息。靳昕利用上述信息指導靳某通過“靳某”賬戶,於2021年4月15日先於基金買入“錦泓集團”,並於4月21日至30日持續委託買入,累計成交金額411.06萬元。

從錦泓集團走勢可見,2021年4月以後,該股一度出現了明顯的拉昇,從不足6元快速拉昇至27元之上。隨後出現大幅回落。

最新資料顯示,申萬菱信智能驅動基金的基金經理已非徐遠航。

券商研究員同遭處罰

從河北證監局同日發佈的另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可以發現,上述提到“靳某”與靳昕爲父子關係。

河北證監局同日公佈的這則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靳昕被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的罰款。

經河北證監局查明,靳昕自2019年1月起擔任長江證券研究員,系長江證券的證券從業人員。靳昕因工作關係認識申萬菱信基金的基金經理徐某航。

2021年4月15日至4月30日期間,靳昕利用與徐某航共同路演、調研等活動機會,從徐某航處獲知申萬菱信基金關於“錦泓集團”的未公開信息。靳昕將上述信息告知其父親靳某,並指導靳某使用靳某自有資金通過“靳某”賬戶交易“錦泓集團”,累計成交金額411.06萬元。

除了警告、罰款以外,靳昕還受到了其他形式的懲罰。

財聯社記者向知情人士瞭解到,靳昕已經不在長江證券從業,同時也未在證券行業就職,中證協官網已查不到靳昕相關信息。

最高法高度關注“老鼠倉”犯罪

“老鼠倉”案爲監管層高度重視,最高法等均對此類犯罪保持高壓態勢。近期,兩例“老鼠倉”被監管層重罰,案件相關內容被公衆高度關注的。

12月2日,九鼎集團、九鼎投資公告稱,近日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書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九鼎集團、九鼎投資、九州證券、九泰基金實控人吳剛等人涉嫌違法違規,干預基金運營,通過九泰基金旗下產品買入三維絲(現已更名“中創環保”)股票,參與億利潔能、正業科技、恆信移動(現更名爲“恆信東方”)、金貴銀業金固股份5家上市公司定增,簽訂保底協議,年化收益最高達13%,實際獲利超過2億元,該筆資金全部轉入九州證券賬戶。

九泰基金未對上述保底定增協議進行公開披露,產品清盤時獲利資金未計入持有人收益;上述定增投資甚至全部虧損,嚴重損害持有人利益。經查明後,證監會對吳剛、九泰基金分別處以100萬元罰款,吳剛被罰5年禁止入市,吳強等人均被暫停基金從業資格並處罰款。

11月14日,重慶市證券期貨業協會公佈一則數年前的證券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案例。涉案主角郭兆綱爲財達證券前員工,先後擔任研究發展中心研究員、投資部投資經理。2011年7月18日至2018年1月30日,郭兆綱使用電腦和手機,與其妹郭某霞共同操作“郭某霞”證券賬戶,共交易股票75只,成交金額1.06億元,盈利72.36萬元。

作爲證券從業人員,郭兆剛於2019年先後收到了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的監管罰單,證監會沒收郭兆剛違法所得72.36萬元,並處以217.08萬元罰款;此外,也對郭兆綱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長馬巖在人民法院依法懲治金融犯罪工作情況暨典型案例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隨着我國證券、期貨市場的快速發展,操縱證券、期貨市場、內幕交易、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俗稱“老鼠倉”)犯罪不斷髮生,犯罪手段、方式方法更加隱蔽、多樣,不僅嚴重破壞證券、期貨市場管理秩序,而且嚴重損害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人民法院全面落實對資本市場違法犯罪行爲“零容忍”工作要求,依法嚴懲證券、期貨犯罪,有效維護資本市場健康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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