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渝金融法院新聞發佈會現場。

全國首家跨省域管轄的專門法院——成渝金融法院2023年1月1日起正式開展收案、審理工作。12月29日上午,成渝金融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成渝金融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何東寧介紹,成渝金融法院將緊扣金融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務,充分發揮金融審判職能作用,爲保障國家金融戰略實施、維護區域金融安全、服務西部金融中心建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分別在兩地設立辦公區

何東寧介紹,《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設立金融法院。爲此,2022年初,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議通過《關於設立成渝金融法院的方案》。2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關於設立成渝金融法院的決定》,對成渝金融法院的案件管轄範圍作了原則性規定。

9月28日,成渝金融法院正式揭牌,分別在重慶市、四川省成都市設立辦公區;12月12日、14日,重慶市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任命了成渝金融法院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成渝金融法院案件管轄的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何東寧表示,設立成渝金融法院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的重大舉措,是探索跨省域集中管轄金融案件而設立的全國首家專門法院,實現了金融法院在跨省域管轄上“零”的突破。

他表示,設立成渝金融法院的實踐與探索有三個有利於,第一有利於完善中國特色金融司法體系,第二有利於創新跨省域管轄機制,第三有利於爲跨省域金融審判執行打造特色樣本,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完善法院組織體系的重要成果。

七類案件“應管儘管”

何東寧詳細介紹了成渝金融法院的案件管轄範圍,“立足‘一個金融法院’定位,確保成渝金融法院對重慶市以及四川省屬於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範圍內的金融案件做到‘應管儘管’,確保兩地金融案件裁判尺度統一,確保成渝金融法院更好服務保障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和西部金融中心建設”。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成渝金融法院管轄的轄區內涉金融民商事案件主要有七類,包括證券、期貨交易、營業信託、保險、保理、金融借款合同、銀行卡、融資租賃合同、典當等金融民商事糾紛;資產管理業務、私募基金業務、外匯業務、徵信業務等其他金融業務引發的金融民商事糾紛;涉金融機構與公司有關的糾紛;以金融機構爲債務人的破產糾紛;金融民商事糾紛的仲裁司法審查案件;申請認可和執行港澳臺法院、外國法院金融民商事糾紛裁判案件;境外相關金融活動損害境內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有關案件和轄區內金融基礎設施機構所涉金融民商事案件。

同時,成渝金融法院還會管轄轄區內涉金融的行政案件。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 羅惟巍 喻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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