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新材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

揚子新材12月29日晚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立案調查期間,公司將配合證監會各項工作,嚴格按照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截至12月29日收盤,揚子新材股價報2.70元/股,市值13.8億元。截至三季度末,公司有23956戶股東。

頻收監管函

儘管公司並未披露具體事宜,但6月以來,公司已收到多份監管函及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深交所10月12日下發的監管函顯示,揚子新材2022年9月20日披露的《關於放棄對控股子公司增資後構成財務資助暨關聯交易的公告》顯示,2020年11月,公司對蘇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巴洛特)持股比例由51.22%被動稀釋到47.20%,巴洛特不再納入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公司原對巴洛特提供的日常經營性借款2740萬元被動形成財務資助,且巴洛特資產負債率超過70%。

但揚子新材並未及時披露上述財務資助事項,而是遲至2022年10月10日補充履行股東大會審議程序。揚子新材上述行爲違反了深交所有關規定。深交所要求揚子新材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來源:公告

不止於此,公司及控股股東還因信披違規收到警示函。

揚子新材7月4日公告,公司及控股股東收到江蘇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經查,南寧頤然持有揚子新材30%股份,是揚子新材控股股東。2021年9月16日,南寧頤然持有的5370萬股股票被上海市金融法院司法凍結,佔揚子新材總股本的10.49%。

南寧頤然未及時、主動告知揚子新材上述事項,揚子新材未及時查詢控股股東股份凍結信息,遲至2022年1月22日才披露該重大事件。

南寧頤然及揚子新材上述行爲違反了有關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對南寧頤然、揚子新材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股權轉讓“流產”

揚子新材主要從事業務爲有機塗層板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前三季度,公司營業收入3.67億元,同比下降25.45%;歸母淨利潤-2341.83萬元。

公司近期披露,股權轉讓因遲遲未能付款而導致“流產”。但事實上,該股權轉讓事宜已推進一年之久。

2021年2月9日,公司與甘澤豪、朱超德、李鵬、重慶進厚圓企業管理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簽署《關於濱南生態環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讓框架協議》。2021年5月,濱南股份已完成股權過戶工商變更登記,並取得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的備案通知書。

據揚子新材披露,因公司支付股權轉讓款進度晚於預期,經友好協商,轉讓方於2021年10月出具《關於濱南生態環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協議之同意函》,同意剩餘股權轉讓款最後支付期限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同時公司根據《股份轉讓協議》中相關條款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2022年4月20日,揚子新材收到濱南股份轉讓方出具的《溝通函》,由於公司至今尚有9281.64萬元股份轉讓款未付清,逾期付款情形已觸發《股份轉讓協議》中第9.2條協議解除約定。

來源:公告

公司12月27日公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蘇州慧來擬終止與濱南股份的股權合作事項。若本次股權合作事項終止,公司控股子公司將不再持有濱南股份51%股份,不再是濱南股份控股股東。

揚子新材表示,公司不再是濱南股份控股股東,一定程度上會緩解公司資金壓力、改善流動性;公司將不再把城市服務作爲戰略轉型方向,未來將積極尋求更好的業務發展方向和利潤增長點,以使公司實現健康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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