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上午10時,胡某宇事件新聞發佈會在江西鉛山縣召開,發佈會通報了胡某宇事件最新調查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江西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二級警監警銜胡滿松在發佈會上介紹,胡鑫宇系自縊死亡,屍體發現地系原始第一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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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日,江西省、市、縣聯合工作專班在上饒市鉛山縣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胡鑫宇事件調查情況。江西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省公安廳指導組組長鬍滿松,上饒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市縣兩級公安機關指揮部副總指揮徐添翼,鉛山縣縣委書記危巖,江西省公安廳刑警總隊技術處副處長、市縣兩級公安機關指揮部技術支撐組副組長程堅,鉛山縣教體局局長陳珂共同出席發佈會並回答記者提問。江西省政府新聞辦處長黎峯主持發佈會。

2022年10月14日,江西省上饒市鉛山縣致遠中學高一學生胡鑫宇失蹤。事件發生後,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組織有關部門和各方力量,持續開展調查搜尋工作。2023年1月28日,胡鑫宇屍體被發現。在國內權威刑事技術專家現場指導下,省、市、縣公安機關聯合工作專班通過開展調查訪問、現場勘查、屍體檢驗、物證檢驗鑑定等工作,認定胡鑫宇系自縊死亡,屍體發現地系原始第一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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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屍體發現情況

1月28日12時25分許,鉛山縣公安局接到某糧庫職工電話報警稱,在糧庫院內樹林中發現一具縊吊屍體。接報後公安機關迅速派員趕到現場勘查,發現死者衣着與2022年10月14日致遠中學學生胡鑫宇失蹤時衣着一致。隨即商請檢察機關派員監督,邀請家屬代表及其委託律師全程見證。1月29日,公安機關經對死者生物檢材進行DNA 檢驗,確定死者系胡鑫宇。

二、現場勘查情況

屍體發現地位於鉛山縣河口鎮金雞山區域的某糧庫院內,糧庫佔地面積92畝,內有倉庫、宿舍等建築20棟,建築物佔地8000餘平方米,四周用紅石砌成圍牆,高度約5米。圍牆外側平整,內側形成階梯狀。

中心現場位於糧庫院內北部窪地竹樹雜林中,窪地高低落差約6.3米,竹樹雜林呈不規則狹長條形,面積約9300平方米。

中心現場北面是東西走向的圍牆,緊靠圍牆外有一渣土堆,渣土堆高度低於圍牆約1.5米,渣土堆與圍牆間有兩棵樹木,樹木高於圍牆。圍牆內側牆體上生長一棵向內斜生的樹木,樹幹直徑約11釐米,胡鑫宇屍體縊吊於該樹樹幹凸起處,懸掛點距離地面4.5米,與圍牆頂端垂直距離0.61米。

屍體上身穿黑白相間的連帽運動服,前後反穿,下身穿黑色運動長褲,雙腳穿深色襪子。屍體頸部縊索由兩根白色鞋帶相接而成。屍體足尖自然下垂,距地面1.47米,屍體下方地面發現兩隻白色回力牌高幫帆布鞋,鞋上均無鞋帶且落有較多枯葉。左鞋內側鞋尖部、鞋底跟部粘有綠色苔蘚,右鞋內側鞋尖部有苔蘚擦痕,鞋底部粘有大面積綠色苔蘚。經檢驗鑑定,與圍牆內側生長的苔蘚一致。

在靠近屍體頭部的圍牆內側紅石凸出部位,發現黑色錄音筆一支。在中心現場沒有打鬥、拖拽痕跡。

三、屍體檢驗情況

胡鑫宇屍體高度腐敗,大部分皮膚皮革樣化,頭皮未見出血;全身骨骼完整,顱骨、脊椎及胸肋骨均未見骨折,部分牙齒因牙齦腐敗脫落於現場,牙槽骨未見破損;胸腔、腹腔未見出血,各臟器在位無缺失,但均腐敗,睾丸未見損傷;經毒物檢驗,胃組織和肝組織中均未檢出常見的農藥、鼠藥、安眠鎮靜類成分。

縊索爲活套,繞頸形成閉環,頸部殘存皮膚皮革樣化,可見條形索溝一條,索溝邊緣軟組織見出血,出血部位與死者縊吊體位相吻合,符合生前縊索壓迫形成。

胃內空虛,推斷死亡時間距末次餐後4小時以上;根據屍體腐敗程度,結合當地環境及氣候條件,胡鑫宇屍體符合長期暴露在室外空間的各種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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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對胡鑫宇心理刻畫情況

經心理專家訪談、分析,結合胡鑫宇失蹤前行爲,認爲胡鑫宇性格內向溫和、孤獨,在意他人看法,少與人做深入的思想情感溝通,情感支持缺失,缺少情緒宣泄渠道,常有避世想法,具有隨時隨地在書本上記錄自己情緒、想法的習慣。2022年9月到致遠中學就讀後,因學習成績不佳造成心理落差,加之人際關係、青春期衝動帶來的壓力,造成了胡鑫宇失蹤前心理狀態失衡,表現爲入睡困難、早醒、醒後難以再入睡等睡眠問題,存在注意力難以集中、記憶困難等認知功能障礙,存在內疚自責、痛苦、無力無助無望感、無意義感等情緒問題,進食出現異常,有明確的厭世表現和輕生傾向。

五、錄音筆檢驗鑑定情況

經公安部鑑定中心對錄音筆內音頻文件進行恢復,與胡鑫宇生前留存的語音進行聲紋比對,結合調查情況,確定在現場提取封存的錄音筆系胡鑫宇持有使用。通過對錄音筆中的音頻文件進行綜合分析,錄音內容不存在人爲合成、篡改情況。2022年10月14日17時40分、23時08分胡鑫宇錄製的兩段音頻清晰表達了自殺意願。

以下爲答記者問內容:

胡某宇失蹤以後,是如何開展搜尋的?

鉛山縣縣委書記危巖:首先,對於胡鑫宇同學的不幸離去,我們深感痛心。同時,向一直關心關注此事的廣大羣衆、網友和媒體朋友表示誠摯感謝。

接到胡鑫宇同學失蹤的報警求助後,我們高度重視,全力搜尋。公安機關通過人像比對、調閱監控等技術手段進行了追蹤排查,我們也組織發動了各級幹部、護山守林員、志願組織和廣大羣衆,對胡鑫宇同學可能出現的區域展開了持續的、不間斷的搜尋,但直到1月28日上午,仍沒有發現胡鑫宇同學,這也反映了我們在搜尋工作中對部分重點區域,沒有完全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對於社會各界的監督,我們誠懇接受。

在開展搜尋工作的同時,我們一直保持與家屬溝通交流,及時通報進展情況。接下來,我們將進一步加大人文關懷,深入細緻做好後續工作。 我就回答這些。

江西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二級警監警銜胡滿松:事件發生後,組織力量圍繞學校周邊劃定了589畝區域進行搜索,涉及居民區、單位的進行走訪、排查,還使用熱成像無人機。

糧庫與589畝公共山林臨近,與致遠中學直線距離266米,步行距離約400米,糧庫92畝,圍牆5米,內部主要區域監控,門衛24小時值守,有護院犬。開展4次搜尋,對糧庫走訪,全部建築物進行搜尋,包括附近玻璃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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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如何確認事發現場提取的錄音筆是胡某宇本人持有和使用的,內容有無合成和篡改,錄音又是否可以對外公開播放?

江西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省公安廳指導組組長鬍滿松:胡某宇在使用錄音筆時有多次錄製、刪除的操作行爲,導致使用專業設備恢復以後存在部分的數據碎片,但錄音內容未發現人爲的合成剪輯。兩段具有清晰自殺意願的內容爲:

10月14號17時40分,胡某宇站在宿舍5樓陽臺上試圖跳樓猶豫未決,錄音顯示胡某宇說:“真站到這裏反倒是有點緊張了,心臟在狂跳,說實話沒有理由,只是覺得沒意義,如果真跳下去了會怎樣?不確定。跳下去了應該也沒人發現,現在至少不會被發現,以後過了幾天肯定還是會發現的,剛剛又不跳,哎,我真的是想跳,不想,我應該是不想。”

23時08分,胡某宇再次表達自殺意願,“已經沒有意義了,快零點了,乾脆再等一下,直接去死吧,可以的,因爲我今天已經有點不清楚了,現在我好想去死,感覺已經沒有意義了。”

鑑於胡某宇系自殺,這兩段原始音頻是否公開,我們按照相關規定已經徵求家屬意見,家屬明確表示可以適時公開,我們尊重家屬的意願,但是爲保持未成年人的隱私,剛纔音頻內容我通報大家的部分屬於摘錄。

江西省公安廳:由於工作中的不足一百多天才發現胡鑫宇下落,將深刻吸取教訓

發佈會上,江西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省公安廳指導組組長鬍滿松表示,由於我們工作中的不足,一百多天才發現胡鑫宇下落,我們將深刻吸取教訓,不斷改進工作。

我們留意到網上傳言“致遠中學有個別學生退學”,請問有沒有這個情況?接下來是否有考慮加強對學校學生進行相關心理輔導?

陳柯:和大家一樣,對胡某宇同學的離去,我們感到十分痛心、十分惋惜。對於記者剛纔提到的問題,截至目前,致遠中學沒有學生退學休學,學校也一直都在正常開展教育教學活動。

此次事件警醒我們,學生的心理健康,需要學校、家庭以及全社會的共同關注。作爲教育主管部門,我們及時在致遠中學進行了心理危機干預並進一步在全縣各級學校開展了以生命教育爲主題的心理健康專題教育,爲學生提供心理健康諮詢服務。

下一步,我們將更加重視對學生的關愛工作,認真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加強心理健康課程建設,建強心理教師隊伍,提升教師干預心理危機的能力; 做好動態監測,全面建立“一生一策”成長檔案,建立學校、年級、班級、家庭四級預警網絡,提升班主任、任課老師、家長對心理障礙的識別能力,做到情況早發現、早預警、早干預; 持續開展好人文關懷,特別要做好重點羣體學生的心理疏導,減少各種不利因素對孩子心理健康的影響; 完善“家庭、學校、社會”協同育人工作機制,促進學生養成積極向上的健康心態,努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時代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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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稱,胡某宇的遺體呈縊吊狀態,其中承載重量的是鞋帶。我們想了解,鞋帶是否可以在這麼長的時間中,承載其軀體重量?

程堅:經過檢驗鑑定,胡某宇自縊使用的鞋帶系滌綸材質,單根長147釐米,寬0.8釐米。該材質與同類型棉質鞋帶相比,具有不易腐、拉力強的特點。經偵查試驗,同款鞋帶在緩慢拉伸狀態下最大承重量85公斤。此外,隨時間推移,屍體腐敗後水分丟失、體重會變輕,延長了鞋帶的承重時間,所以沒有發生斷裂。

胡鑫宇畫件發生後,網上衆說紛紜、真假難辨,出現了“熊貓血”“屍體雙腳平行地面”“發現地不是第一現場,屍體是後掛到樹林中”等各類說法,對此公安機關是什麼態度?

江西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省公安廳指導組組長鬍滿松介紹,在胡鑫宇失蹤事件發生後,少數人爲博眼球、蹭熱度,引流牟利,惡意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拼接炮製虛假視頻,造成惡劣影響,擾亂社會秩序。

例如,傳播較廣的胡鑫宇系“熊貓血”問題,經檢驗,胡鑫宇是O型血,不是網傳的RH陰性血;

關於胡鑫宇屍體“雙腳平行地面”問題,經現場勘查,胡鑫宇雙腳自然下垂;

關於“發現地不是第一現場,屍體是後掛到樹林中”問題,經調查訪問、現場勘查、屍體檢驗、物證檢驗鑑定等工作,認定胡鑫宇系自縊死亡,屍體發現地系原始第一現場。

目前,公安機關已梳理掌握網上杜撰虛假事實、製作虛假場景、炮製虛假錄音、拼接監控視頻、假冒事件當事人等五大類共計120餘種虛假信息。

虛假信息的傳播不僅給當事人家屬帶來巨大傷害,干擾公安機關正常調查和搜尋工作,同時誤導公衆認知,向公衆傳遞不畏價值觀,挑唆對立、引發恐慌,嚴重擾亂社會秩序。 公安機關已對少數故意編造、傳播謠言的人員依法進行了打擊處理。

如陳某貴爲博眼球、引流量,假冒“光頭”老師,拍攝威脅家屬私了的視頻上傳網絡,影響極其惡劣,目前檢察機關已依法對其決定逮捕。

又如,慄某珺、慄某臣父子爲吸粉引流,發佈視頻杜撰因其爲胡鑫宇事件發聲,家人遭威脅、親屬失蹤的虛假信息,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兩人作出行政處罰。

再如,陳某紅爲其營銷賬號吸引流量,轉發“後山發現帶血被子”“胡鑫宇被老師殺死”等謠言信息,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瀟湘晨報記者周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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