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法治日報

本報北京2月5日訊 記者劉欣 記者從工業和信息化部獲悉,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等八部門近日印發《關於組織開展公共領域車輛全面電動化先行區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全國範圍內啓動公共領域車輛全面電動化先行區試點工作,試點期爲2023年至2025年。

《通知》指出,按照需求牽引、政策引導、因地制宜、聯動融合的原則,在完善公共領域車輛全面電動化支撐體系,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基礎設施建設、新技術新模式應用、政策標準法規完善等方面積極創新、先行先試,探索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和模式,爲新能源汽車全面市場化拓展和綠色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發揮示範帶動作用。

《通知》要求,試點領域新增及更新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顯著提高,其中城市公交、出租、環衛、郵政快遞、城市物流配送領域力爭達到80%。新增公共充電樁(標準樁)與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數量(標準車)比例力爭達到1:1,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設施車位佔比預期不低於小型停車位的10%。

《通知》明確,完善政策支撐體系,鼓勵試點城市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因地制宜研究出臺運營補貼、通行路權、用電優惠、低/零碳排放區等支持政策,探索建立適應新技術新模式發展的政策體系。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車和基礎設施安全運行監測體系,提升安全運行水平。探索制定綜合能源服務站、二手車流通等相關標準和技術規範。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