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6706號建議中,提出連年繳費又未享受醫保報銷的居民,是否可以減少個人繳費?國家醫保局近日答覆,居民醫保作爲社會醫療保險堅持公平普惠,通過大數法則分散疾病帶來的風險,籌資不受參保人是否患病的影響,體現了風險共擔、共建共享。如果將個人繳費與個人健康狀況以及醫療服務利用度掛鉤,不利於制度保障功能發揮和長期穩定運行。

國家醫保局表示,不同於商業保險對投保人的健康狀態有要求,居民醫保作爲社會醫療保險堅持公平普惠,通過大數法則分散疾病帶來的風險,籌資不受參保人是否患病的影響,體現了風險共擔、共建共享。客觀上看,如果將個人繳費與個人健康狀況以及醫療服務利用度掛鉤,可能會出現健康人羣繳費日益減少、患病人羣繳費逐年增多的情況,不利於制度保障功能發揮和長期穩定運行。引導羣衆持續參保要考慮激勵作用、調動積極性,國家醫保局表示,將從實際出發,總結實踐經驗,鞏固健全全民醫保,完善居民醫保待遇保障,健全籌資機制,宣傳普及醫療保險互助共濟、責任共擔、共建共享的理念,更好保障參保羣衆醫保權益。

對於“暫緩個人繳費提標,建立適當增長的繳費機制”的建議。國家醫保局介紹,居民醫保實行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相結合的籌資方式,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餘,定額籌資、按年動態調整。居民醫保籌資水平合理調增,是確保參保人待遇支出的客觀需要,主要用於鞏固提高待遇保障水平。當前隨着醫藥技術快速進步、居民醫療需求逐步釋放、人口老齡化加速,醫療費用持續高速增長對醫保制度運行影響很大,醫保基金支出壓力較大。近年來,全國醫藥費用年增幅在8%左右,2021年與2011年相比,全國次均住院費用由6632元上漲到11003元,十年間漲幅約66%;全國次均門診費用由180元上漲到329元,漲幅約83%;全國人均就診次數由4.7次提高到6.0次,增幅約28%。居民醫保基金近年來一直處於緊平衡狀態,2021年收入9724億元、支出9296億元,結餘率僅爲4.4%,個別省份出現基金赤字。

國家醫保局表示,個人繳費年年漲、影響羣衆參保積極性的問題客觀存在,“個人繳費標準在一段時間內保持相對穩定”引導合理預期的建議很有參考價值,該局高度重視,正在會同財政部專題研究完善居民醫保籌資動態調整機制,推動繳費調整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掛鉤,穩定社會預期,切實保障好羣衆合法權益。

關於“推行以戶爲單位組織參保、避免家庭成員選擇性參保”的建議,國家醫保局表示,各地方組織發動羣衆參保過程中,已有相應的做法,該類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基層具體工作落實,提高居民醫保參保率,但實踐中受人員流動、人戶分離等因素影響,操作上也存在一定障礙,今後國家醫保局將進行專門研究論證。

責任編輯:凌辰 SF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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