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紀以來第20個指導“三農”工作的中央一號文件發佈。

2月13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做好2023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發佈。其中,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等內容值得關注。

中央農辦專職副主任、農業農村部黨組成員吳宏耀在2月14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介紹,新時代新徵程深化農村改革總的思路是,繼續把住處理好農民和土地關係這條主線,把強化集體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實現農民集體成員權利同激活資源要素統一起來,搞好農村集體資源資產的權利分置和權能完善,讓廣大農民在改革中分享更多成果。

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

吳宏耀指出,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主要是統籌推進農村承包地、宅基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三塊地的改革。

承包地方面,重點是穩步推進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試點,逐步擴大試點範圍,堅持大穩定小調整,確保大多數農戶原有承包權保持穩定、順利延包,有條件的地方可在農民自願的前提下,結合農田集中連片整理探索解決細碎化的問題。宅基地方面,重點是穩慎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聚焦保障居住、管住亂建、盤活閒置,在確權登記頒證基礎上加強規範管理,探索完善集體所有權、農戶資格權、宅基地使用權等權利內容及其配置的實現形式。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方面,重點是深化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要探索建立兼顧國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有效調節機制。

文件提出,引導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總結地方“小田並大田”等經驗,探索在農民自願前提下,結合農田建設、土地整治逐步解決細碎化問題。

武漢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教授桂華在接受澎湃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全國普遍存在土地插花細碎,嚴重製約了農業現代化,早期通過遠近肥瘦搭配的土地承包方式,與農業機械化和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嚴重不適應,提高農業生產成本,細碎的地塊經過土地確權,是土地拋荒的重要原因。

“解決土地細碎化問題,要放在推進農業現代化的基礎性工程的高度看。很多地方十多年期都自發探索了‘小塊並大塊’的做法,效果很好,與土地整治結合起來,尊重農民的意願,可解決土地細碎化問題,是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必須做的事情。”桂華說。

中國農業農村部農研中心研究員張照新在接受澎湃新聞記者採訪時也指出,中央推進這一部分,主要是從三個角度考慮,一是對於種糧農民而言,尤其是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細碎化越來越成爲其擴大經營規模的桎梏。而擴大經營規模則是其提高生產效率、實現持續增收的必然要求;二是強化農業基礎設施,尤其是高標準農田建設,農田細碎化也是一個挑戰。三是未來進一步提高農業機械化智能化水平,也亟需解決農地細碎化問題。

“對於解決這一問題,許多地區都已經做了一系列探索,包括農民自發的土地互換、聯耕聯種,村集體統一推動的小田並大田,如安徽蒙城縣的一戶一塊田,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在政策落實中,需要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同時也與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業結構調整充分結合起來,確實通過這種‘小田並大田’能夠帶來明顯的效益,讓農民切實受益。”張照新說。

明確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路徑

文件提出,鞏固提升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構建產權關係明晰、治理架構科學、經營方式穩健、收益分配合理的運行機制,探索資源發包、物業出租、居間服務、資產參股等多樣化途徑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農業農村部部長唐仁健在2月14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介紹,此次文件回答了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內在規律性和發展路徑。明確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就是產權關係明晰、治理架構科學、經營方式穩健、收益分配合理。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則有四條途徑:資源發包、物業出租、居間服務、資產參股。

吳宏耀介紹,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重點是做好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下半篇文章,鞏固拓展改革成果。既要抓好運行機制的完善,推動構建產權關係明晰、治理架構科學、經營方式穩健、收益分配合理的運行機制;也要探索多樣化發展途徑,推行資源發包、物業出租、居間服務、資產參股等多種模式,提高集體經濟收入和服務帶動能力。同時,要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監管體系,充分保障集體成員的知情權、參與權、經營權。

“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今年中央一號文件則明確了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機制、發展路徑,爲其指明瞭發展方向。”張照新指出,核心是充分發揮新型集體經濟組織在資源整合方面的優勢,同時通過物業出租、資產參股等方式,引入市場主體,彌補其在經營機制方面的不足。

桂華指出,有條件發展租賃型的集體經濟在全國農村佔少數,“文件的導向是經營方式穩健,集體經濟實質是發展租賃爲主的方式,而非實業經營。因爲相對而言,實業經營風險較大。”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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