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沈溦

隱瞞上市公司私自簽署信託貸款差額補足協議,又一原“德隆系”舊人近日遭逮捕。

2月15日晚間,ST中捷(002021.SZ)公告,公司從公安司法機關獲悉,公司原總經理、法定代表人周海濤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台州市檢察院批准逮捕。公司表示,周海濤自2019年12月11日起未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

界面新聞記者注意到,2014年,由於原ST中捷大股東中捷集團破產重整,由“德隆系”背景的玉環捷冠投資有限公司藉機入主上市公司,隨後,包括周海濤在內,馬建成、王端等多名出身“德隆系”人士輪番出任ST中捷董事長、總經理等要職。

以周海濤爲例,2015年9月起,其開始擔任ST中捷總經理助理一職,2017年6月開始,周海濤進入公司董事會,並相繼擔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等要職。2019年8月18日,周海濤辭去公司總經理職務,2019年9月17日再次提出辭去公司其他職務。

從公司披露的信息來看,周海濤本次被捕原因是涉及違規爲“德隆系”融資平臺華翔(北京)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翔投資”)提供貸款“兜底”。

2017年6月,廣州農商行通過國通信託,向華翔(北京)投資有限公司提供貸款25億元。同時,作爲“德隆系”掌控下的投資平臺,包括ST中捷,新潮能源(600777.SH),伊立浦(德奧退)與廣州農商行簽訂《差額補足協議》,三家公司爲信託貸款承擔差額補足義務。

2020年11月4日,ST中捷收到廣州農商行函件,因華翔投資嚴重違約,公司被要求履行補足義務。

隨後,公司發現上述協議並未經過相應審議和程序,2021年3月27日,公司向浙江台州玉環市公安局進行報案,並被立案偵查。

從ST中捷公告顯示,目前就廣州農商行與公司訴訟進展已完成一審判決。廣州中院:廣州農商行未能提供任何ST中捷及另外兩家單位的公司決議文件,證明相關擔保事項經過了決議程序,據此可以認定涉案《差額補足協議》繫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法定權限簽訂,廣州農商銀行未盡審查義務,不構成善意,依照相關規定相應的《差額補足協議》應屬無效。

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定,廣州農商行未盡審查義務,ST中捷及另外兩家單位對於法定代表人的選任以及公章的管理不善,均存在過錯,均應承擔部分責任。

在《差額補足協議》無效的情形下,廣州中院酌定三家公司分別在15.86億元範圍內對華翔投資不能清償涉案債務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最新的公告顯示, 二審法院判決公司在9.51億元的範圍內對華翔投資不能清償部分向廣州農商行承擔賠償責任;同時公司承擔264.28萬元二審案件受理費。

ST中捷表示,就二審判決,目前公司正在與專業律師團隊就該案件籌劃申請再審或申訴事 宜。就賠償責任,公司將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考慮採取包括但不限於處置資產、 引入新投資人、債務重組、資產重組等方式積極應對。

據悉,上述判決一旦執行,預計由此將減少公司2022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4.22億元,並可能導致公司 2022 年年末淨資產爲負值

2月16日,ST中捷董祕辦人士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目前公司所知,就廣州農商行《差額補足協議》一事,由於周海濤作爲時任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協議,其是重要涉案人因此被批捕,具體案情還有偵辦審理中,公司暫不清楚。

有意思的是,天眼查數據顯示,2017年6月25日,ST中捷出現法定代表人變更,由馬建成變更爲周海濤,而在兩天上,上述《差額不足協議》正式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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