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周琦新疆合同爭議引發之調查 籃協對新疆作出處罰!

直播吧2月17日訊 中國籃球協會官網發出處罰通知, 基於對運動員周琦與新疆廣匯籃球俱樂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疆廣匯)合同爭議所引發的相關問題的調查,認定新疆廣匯存在參賽主體混同等問題,構成註冊違規,並對新疆廣匯作出處罰。

經調查,新疆廣匯利用所獲准的註冊資格,未經註冊機構批准,將其實際運營、管理等核心業務轉由非註冊主體之關聯公司開展;在組織機構(公司高管、工作人員、實際辦公場所、聯繫方式等)、財務管理、業務經營、俱樂部註冊和准入等方面,新疆廣匯與其關聯公司存在人格混同;新疆廣匯提交的准入評估文件(2019-2020、2020-2021和2021-2022賽季)中,混入具名爲其關聯公司文件;新疆廣匯未按照註冊、賽事准入等規定要求,聘用教練員、工作人員,亦未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承擔對運動員薪酬支付的義務。

基於上述,新疆廣匯嚴重違反《中國籃球協會註冊管理辦法》,構成註冊違規。根據《中國籃球協會紀律準則和處罰規定》第七條、第五十九條和第六十九條和《中國籃球協會註冊管理辦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等相關規定,對新疆廣匯作出如下處罰:

一、對新疆廣匯予以通報批評;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內,限制註冊新運動員,即在前述期限內,除2022-2023賽季已經完成有效註冊的國內運動員外,不得註冊新增的其他國內運動員(含預註冊運動員),禁止參加或進行國內運動員轉會交流;二、新疆廣匯在同期內進行整改,以符合《中國籃球協會註冊管理辦法》和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

調查同時發現,中籃聯(北京)體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籃聯公司)與新疆廣匯及其關聯公司發生資金往來,雙方均違反中國籃協註冊、賽事准入等管理制度及《CBA聯賽辦賽權授權協議》,違反相關財務、稅收等管理規定。中國籃協將對中籃聯公司做進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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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2021年6月4日,運動員周琦就與新疆廣匯的合同爭議,向中籃聯公司提出調解申請。調解結束後,周琦不服調解結果,就自由球員認定、新疆廣匯參賽主體、勞務計稅方式、中籃聯公司是否違規等問題,於2021年8月23日,向中國籃協提請仲裁。中國籃協依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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