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快看 | 違反安全管理要求,浙商銀行被罰款70萬元

3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瀋陽分行發佈了一張罰單,劍指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分行,主要負責人爲田佳彬、李碩、丁蓓

罰單顯示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分行的主要違法違規行爲是:1.未按照規定對異議信息進行標註;未準確報送個人信用信息;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個人信息;違反安全管理要求;2.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3.違反金融消費爭議解決及金融機構行爲規範相關規定。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人民銀行瀋陽分行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分行進行警告,並給予70萬元罰款處罰。

田佳彬,時任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分行小企業與個銀評審部總經理助理,對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分行以下違法行爲負有責任:未按照規定對異議信息進行標註,中國人民銀行瀋陽分行對其罰款1.6萬元。

李碩,時任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分行個人徵信管理員,對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分行以下違法行爲負有責任:未按照規定對異議信息進行標註,中國人民銀行瀋陽分行對其罰款1.6萬元。

丁蓓,時任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分行零售銀行部總經理,對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分行以下違法行爲負有責任: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中國人民銀行瀋陽分行對其罰款1.1萬元。

根據官網顯示,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結構如下: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爲最大股東,認繳金額爲45.54億,佔股比21.41%;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認繳金額爲26.55億,佔股比12.49%;旅行者汽車集團有限公司認繳金額爲13.47億,佔股比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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