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陈丽湘

“促进中医药发展”连续十多年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中,今年再次榜上有名。全国两会期间,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为如何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的过程中实现现代化发展,开出各自的“处方”。

推进中医药现代化

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十四五”期间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力度。今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继续为其展开“望闻问切”,在道地药材、人才培养、中医服务、智慧制药等多方面积极贡献各自的“良方”,助推中医药实现现代化发展。

药材端,“药材好,药才好”。全国政协委员、一心堂董事长阮鸿献指出,适宜的气候、土壤,才能生长出符合要求的中药成分、含量,因此,需要出台关于道地药材的规范和分类标准。希望国家和行业层面能出台相应政策,在中药的“第一生产车间”即田间地头的种植、加工环节,加强管理、提升技术、保证品质。

制药端,中药产业急需与时俱进。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认为,中药产业的发展也需要拥抱新技术,希望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传感技术等,使中药制药水平迭代升级,实现数字制药、智慧制药。

人才端,创新中医方面的人才资源极度匮乏。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肿瘤科学术带头人杨宇飞建议,中医药管理局推动跨学科“智慧中医”创新学科建设,全面系统地推进智能技术在中医药领域的应用和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

产业端,标准化是促进中医药实现现代化的第一步。全国人大代表、江西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徐兰宾认为,应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整合中医药标准相关管理部门力量,建立健全贯穿中药材种植、中药加工制造、中医药服务全周期、全链条的中医药标准、规范体系,特别是抢占中国传统医药国际标准的主导权。

中医服务方面,现代化发展要求其加速实现“从有到优”的转型升级。全国政协委员、香港中医药产业链主席高永文建议,发挥港澳优势,探索“研发在港澳,产业化在内地,市场向海外”的中医药发展合作创新模式,加速优质中医药资源在粤港澳大湾区流动,打造具有巨大产业内生动力和市场话语权的世界级中医药产业。

文化端,中医药文化是中国民族乃至全人类的瑰宝,创新的前提是传承。全国人大代表、扬子江药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徐浩宇建议,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资源宝库,对古典医籍精华进行梳理和挖掘,推动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全国人大代表、广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楚源认为,中华老字号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和潜力,目前并未充分挖掘,建议对老字号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同时,从品牌管理、消费促进、数字化和国际化等方面推动中华老字号发展。

引导医保支付有效惠民

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过去5年,持续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水平,将更多群众急需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住院和门诊费用实现跨省直接结算,推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降低费用负担超过4000亿元……

随着医保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极大程度降低了民众的用药负担。不过,医保改革还有不少地方尚待完善,例如创新药可及性、DRG支付落地等等。今年全国两会, “医保支付改革”、“互联网购药”等热门话题频频登上热搜。

药品国家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经过多轮规则优化,目前流程设计已相对完善,但仍存在漏洞。例如,医院的自主可调整空间较小等。在此背景下,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副院长吴凡建议,建立医院药品目录优化调整机制,避免一刀切地要求“国谈药”全部纳入医院药品目录。

全国人大代表、华海药业总裁陈保华在调研中注意到,在药品零售终端,由于目前仍然实行自主定价形式,其中,国采非中选产品与未过评产品在零售终端以明显高于国家集采中标价销售的情况较为普遍。为此,陈保华建议,加快落实集采医保支付标准与中选价格协同,同时对同通用名下未集采中标的其他原研药、过评仿制药、非过评仿制药的医保支付价与集采中标的药品实行统一价格与支付标准。

扩大医保支付内容和范围,在今年全国两会中呼声不断。全国人大代表、华兰生物董事长安康建议,允许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应用于个人的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费用。全国人大代表、圣湘生物董事长戴立忠建议,将基因检测和质谱检测项目纳入医保,切实减轻罕见病患者及其家庭的疾病经济负担。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院长李为民建议,将低剂量螺旋CT的肺癌筛查纳入国家的筛查计划,检查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马一德表示,建议建立并完善安宁疗护收费体系,逐步将安宁疗护纳入医保。

目前,互联网购药还尚未完全与医保支付打通,这给老年人及行动不便的患者带来不便。并且,各地医保政策不一,打通难度较大。为此,全国政协委员、恒银科技董事长江浩然建议,创新拓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加强药品配送管理和智能售药自助终端布放,解决互联网购药的及时性、安全性问题。

探索创新药合理定价

近几年,我国医药研发行业蓬勃发展,目前已进入创新产品成果集中落地期。为此,相关部门已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以鼓励和促进创新药发展,医保目录调整也向创新药倾斜。但即便如此,新药上市的定价问题仍然存在诸多困扰,创新药在医保支付中占比仍然较低。

针对这些难点,两会期间,众多医药行业代表委员群策群力,探索行业改革新方向。整体上看,代表委员们呼声较大的是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制定创新药价格、延长创新药的自主定价保护期,以期保障创新药企的合理盈利区间,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副院长孙洁认为,当前创新药的高价格和医保费用可负担性之间的矛盾,是创新药价格形成机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建议建立以成本为底线、价值为基础、创新为导向的价格形成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贝达药业董事长丁列明建议,在创新药定价上,允许企业在一定时间内(比如5年内)自主定价。在医保谈判与支付上,突出临床价值导向,制定合理报销价格,提高报销标准。

5年创新药自主定价保护期,这在两会代表委员中多次被提及。全国人大代表、荣昌生物董事长王威东也建议,实施创新药定价保护机制,对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强的创新药,特别是同类首创、同类最佳的药品,给予企业进入医保目录后5-8年的价格保护期,新增适应症也以“零降价”方式进入医保目录,便于收回研发成本,保护新药研发及开拓新适应症的积极性。

全国政协委员、中日友好医院原副院长姚树坤则提出,建议实行创新药的医保支付价和药品市场价分离机制,降低创新药进入医疗机构的制度性门槛,以充分竞争后的市场价格信息为医保支付价的谈判提供合理支持,以目录内替代药品的医保支付价作为创新药的临时支付标准,提供公平的价格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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