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陳麗湘

“促進中醫藥發展”連續十多年被寫進政府工作報告中,今年再次榜上有名。全國兩會期間,多位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積極建言獻策,爲如何在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的過程中實現現代化發展,開出各自的“處方”。

推進中醫藥現代化

不久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中醫藥振興發展重大工程實施方案》,進一步加大“十四五”期間對中醫藥發展的支持力度。今年全國兩會,代表委員們繼續爲其展開“望聞問切”,在道地藥材、人才培養、中醫服務、智慧製藥等多方面積極貢獻各自的“良方”,助推中醫藥實現現代化發展。

藥材端,“藥材好,藥纔好”。全國政協委員、一心堂董事長阮鴻獻指出,適宜的氣候、土壤,才能生長出符合要求的中藥成分、含量,因此,需要出臺關於道地藥材的規範和分類標準。希望國家和行業層面能出臺相應政策,在中藥的“第一生產車間”即田間地頭的種植、加工環節,加強管理、提升技術、保證品質。

製藥端,中藥產業急需與時俱進。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工程院院士張伯禮認爲,中藥產業的發展也需要擁抱新技術,希望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技術、傳感技術等,使中藥製藥水平迭代升級,實現數字製藥、智慧製藥。

人才端,創新中醫方面的人才資源極度匱乏。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中醫科學院西苑醫院腫瘤科學術帶頭人楊宇飛建議,中醫藥管理局推動跨學科“智慧中醫”創新學科建設,全面系統地推進智能技術在中醫藥領域的應用和各類專業人才的培養。

產業端,標準化是促進中醫藥實現現代化的第一步。全國人大代表、江西中醫藥大學黨委書記徐蘭賓認爲,應加強中醫藥標準化工作,整合中醫藥標準相關管理部門力量,建立健全貫穿中藥材種植、中藥加工製造、中醫藥服務全週期、全鏈條的中醫藥標準、規範體系,特別是搶佔中國傳統醫藥國際標準的主導權。

中醫服務方面,現代化發展要求其加速實現“從有到優”的轉型升級。全國政協委員、香港中醫藥產業鏈主席高永文建議,發揮港澳優勢,探索“研發在港澳,產業化在內地,市場向海外”的中醫藥發展合作創新模式,加速優質中醫藥資源在粵港澳大灣區流動,打造具有巨大產業內生動力和市場話語權的世界級中醫藥產業。

文化端,中醫藥文化是中國民族乃至全人類的瑰寶,創新的前提是傳承。全國人大代表、揚子江藥業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徐浩宇建議,深入挖掘中醫藥文化資源寶庫,對古典醫籍精華進行梳理和挖掘,推動中醫藥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全國人大代表、廣藥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楚源認爲,中華老字號具有巨大的商業價值和潛力,目前並未充分挖掘,建議對老字號進行分級分類管理;同時,從品牌管理、消費促進、數字化和國際化等方面推動中華老字號發展。

引導醫保支付有效惠民

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過去5年,持續提高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水平,將更多羣衆急需藥品納入醫保報銷範圍,住院和門診費用實現跨省直接結算,推行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降低費用負擔超過4000億元……

隨着醫保深化改革進入深水區,極大程度降低了民衆的用藥負擔。不過,醫保改革還有不少地方尚待完善,例如創新藥可及性、DRG支付落地等等。今年全國兩會, “醫保支付改革”、“互聯網購藥”等熱門話題頻頻登上熱搜。

藥品國家集中帶量採購政策經過多輪規則優化,目前流程設計已相對完善,但仍存在漏洞。例如,醫院的自主可調整空間較小等。在此背景下,全國政協委員、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副院長吳凡建議,建立醫院藥品目錄優化調整機制,避免一刀切地要求“國談藥”全部納入醫院藥品目錄。

全國人大代表、華海藥業總裁陳保華在調研中注意到,在藥品零售終端,由於目前仍然實行自主定價形式,其中,國採非中選產品與未過評產品在零售終端以明顯高於國家集採中標價銷售的情況較爲普遍。爲此,陳保華建議,加快落實集採醫保支付標準與中選價格協同,同時對同通用名下未集採中標的其他原研藥、過評仿製藥、非過評仿製藥的醫保支付價與集採中標的藥品實行統一價格與支付標準。

擴大醫保支付內容和範圍,在今年全國兩會中呼聲不斷。全國人大代表、華蘭生物董事長安康建議,允許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資金應用於個人的非免疫規劃疫苗接種費用。全國人大代表、聖湘生物董事長戴立忠建議,將基因檢測和質譜檢測項目納入醫保,切實減輕罕見病患者及其家庭的疾病經濟負擔。

全國政協委員、四川大學華西醫院院長李爲民建議,將低劑量螺旋CT的肺癌篩查納入國家的篩查計劃,檢查費用納入醫保報銷。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科學院大學知識產權學院教授馬一德表示,建議建立並完善安寧療護收費體系,逐步將安寧療護納入醫保。

目前,互聯網購藥還尚未完全與醫保支付打通,這給老年人及行動不便的患者帶來不便。並且,各地醫保政策不一,打通難度較大。爲此,全國政協委員、恆銀科技董事長江浩然建議,創新拓展醫保電子憑證應用場景,加強藥品配送管理和智能售藥自助終端布放,解決互聯網購藥的及時性、安全性問題。

探索創新藥合理定價

近幾年,我國醫藥研發行業蓬勃發展,目前已進入創新產品成果集中落地期。爲此,相關部門已頒佈了一系列政策法規以鼓勵和促進創新藥發展,醫保目錄調整也向創新藥傾斜。但即便如此,新藥上市的定價問題仍然存在諸多困擾,創新藥在醫保支付中佔比仍然較低。

針對這些難點,兩會期間,衆多醫藥行業代表委員羣策羣力,探索行業改革新方向。整體上看,代表委員們呼聲較大的是以臨牀價值爲導向制定創新藥價格、延長創新藥的自主定價保護期,以期保障創新藥企的合理盈利區間,推動行業可持續發展。

全國政協委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副院長孫潔認爲,當前創新藥的高價格和醫保費用可負擔性之間的矛盾,是創新藥價格形成機制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建議建立以成本爲底線、價值爲基礎、創新爲導向的價格形成機制。

全國政協委員、貝達藥業董事長丁列明建議,在創新藥定價上,允許企業在一定時間內(比如5年內)自主定價。在醫保談判與支付上,突出臨牀價值導向,制定合理報銷價格,提高報銷標準。

5年創新藥自主定價保護期,這在兩會代表委員中多次被提及。全國人大代表、榮昌生物董事長王威東也建議,實施創新藥定價保護機制,對臨牀價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強的創新藥,特別是同類首創、同類最佳的藥品,給予企業進入醫保目錄後5-8年的價格保護期,新增適應症也以“零降價”方式進入醫保目錄,便於收回研發成本,保護新藥研發及開拓新適應症的積極性。

全國政協委員、中日友好醫院原副院長姚樹坤則提出,建議實行創新藥的醫保支付價和藥品市場價分離機制,降低創新藥進入醫療機構的制度性門檻,以充分競爭後的市場價格信息爲醫保支付價的談判提供合理支持,以目錄內替代藥品的醫保支付價作爲創新藥的臨時支付標準,提供公平的價格競爭環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