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王方圓

中國證券報記者3月21日從業內人士處獲悉,銀保監會日前下發的《關於開展保險機構銷售人員互聯網營銷宣傳合規性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確,自4月3日起部署開展爲期3個月的保險機構銷售人員互聯網營銷宣傳合規性自查整改工作。

根據通知,自查內容包括銷售人員在自媒體發佈違規或不當信息等方面。業內人士認爲,此舉有助於減少保險銷售人員誤導等現象,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排查銷售人員自媒體內容

通知指出,近年來,互聯網成爲保險產品、保險服務商業宣傳推廣的重要渠道。但部分保險機構對銷售人員互聯網營銷宣傳管控不力,誤導性宣傳時有發生。根據通知,全面自查包括但不限於各級機構建立及落實相關管理制度和管理責任情況;銷售人員在自媒體(包括但不限於微信朋友圈、微信公衆號、微信視頻號、抖音視頻、快手視頻、微博帖子、小紅書筆記、今日頭條帖子等)發佈違規或不當信息等方面。

具體來看,自媒體內容排查主要包括違規承諾收益或承諾承擔損失,或發佈通過各種名義和形式給予或承諾給予客戶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其他利益的內容;進行不實陳述或誤導性描述、片面宣傳或誇大宣傳的內容;發佈內容中使用易與銀行理財、基金、債券等金融產品混淆的描述;片面比較保險產品價格和簡單排名等10項內容。

通知強調,要徹底整改。一是即查即糾,保險機構對自查發現的不規範宣傳行爲,立即制止糾正;二是落實責任追究,對造成嚴重後果、危害消費者合法利益的,依法依規依章開展處分處罰,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三是完善制度機制,針對自查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傾向性問題,舉一反三、建立約束制度和管理機制,加強合規培訓和定期檢查監督。

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通知顯示,排查旨在提高保險機構銷售人員互聯網營銷宣傳合規性,壓實保險機構管控主體責任,防止銷售誤導,規範市場秩序,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保險市場高質量發展。

“通知體現了監管機構對於整治行業亂象、促進行業發展的決心。此次自查整改週期爲3個月,覆蓋主體非常廣泛、自查整改內容全面系統,有章可循。”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聯席執行主任、商事與金融爭議解決部主任裴虹博說。

保險產品互聯網營銷亂象已引起監管部門注意。貴州銀保監局日前指出,部分銷售人員、直播視頻、網絡平臺等以“產品停售”“限時銷售”“折扣優惠”“首月2元”等,誘導消費者衝動消費、盲目投保;在網絡場景、APP銷售頁面,以默認勾選、強制勾選等方式捆綁搭售,強制消費者購買非必要的產品或服務等。

對於互聯網保險產品,多個部門積極探索,讓此類保險更好服務廣大消費者。上海市消保委日前表示,互聯網保險產品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有“低進高出”的結構性問題,建立健全與互聯網保險產品相匹配的產品設計、營銷、理賠規則體系刻不容緩。

裴虹博建議,建立互聯網銷售責任管理制度,不斷加強從業人員培訓。讓保險銷售人員認識到互聯網並非法外之地,在展業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和監管政策要求。另外,保險機構宜轉變發展理念,優化完善現有營銷體系,持續加強業務經營合規管理,促進整個行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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