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3年第6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交通運輸部關於節能 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74號)、《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享受車船稅優惠的節能 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2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2017年第17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7號)、《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免徵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2021年第13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延續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27號)等有關規定,現將許可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68批)以及經商國家稅務總局同意的《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四十七批)、《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六十三批)予以公告。

附件:

1.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68批).doc

2.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四十七批).doc

3.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六十三批).doc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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