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晚,支付機構拉卡拉發佈公告稱,該公司在收單業務中存在部分標準類商戶交易使用優惠類商戶交易費率上送清算網絡,公司已按照相關協議將涉及資金退還至待處理賬戶。本次重大事項以及後續影響尚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 注意投資風險、謹慎決策。

多位受訪的業內人士告訴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表示,“部分標準類商戶交易使用優惠類商戶交易費率”意味着其涉嫌“跳碼”。這是支付行業此前固有頑疾,但由於近年來央行加強監管已經有所減少。但由於標準類商戶和優惠類商戶交易費率存在差異,這讓商戶和支付機構有利可圖。

不過,從來沒有支付機構選擇主動公示這類行爲。博通諮詢金融行業資深分析師王蓬博預計,行業整頓或許早已開始,後續也可能會有更重磅的行業信息將會於近期披露。

不同商戶間交易費率存差異成跳碼主因

王蓬博介紹,“跳碼”行爲一直是支付行業內的頑疾,起因於發改委和央行在2016年公佈發佈的《關於完善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定價機制的通知》(557號文)中對部分商戶實行髮卡行服務費、網絡服務費費率優惠措施的規定。

根據557號文顯示,對非營利性的醫療機構、教育機構、社會福利機構、養老機構、慈善機構刷卡交易,實行髮卡行服務費、網絡服務費全額減免;自本次刷卡手續費調整措施正式實施起2年的過渡期內,按照費率水平保持總體穩定的原則,對超市、大型倉儲式賣場、水電煤氣繳費、加油、交通運輸售票商戶刷卡交易實行髮卡行服務費、網絡服務費優惠。而髮卡行服務費即由銀行收取的服務費,網絡服務費則由清算機構收取。

“商戶由於享受了銀行、清算機構和支付機構共同提供的銀行卡收單服務,需要將日常 ‘流水’金額的一定比例以服務費的形式繳納。”王蓬博表示,“96費改”後已經形成了0.6%的標準類商戶、0.38%的優惠類商戶和0%的減免公益類商戶的固定模式,且過渡期一直持續到了今日。

王蓬博直言,支付機構正是利用“96費改”後對民生類和公益類商戶的優惠政策,通過自身系統技術變造等手段,將標準類商戶變造爲民生或者公益類商戶,在差異化的費率定價之下,以獲取更多利潤。

信用卡專家董錚亦認爲,“跳碼”現象的根源在於商戶間交易費率存差異,這其中的利差此前讓不少商家趨之若鶩,部分支付機構已參與其中。

央行已對跳馬加強監管預計後續有進一步處罰出爐

董錚認爲,在過去一段時間更爲猖獗,而近年來隨着監管力度的不斷升級,“跳馬”現象已經得到了好轉。當前大規模的“跳碼”現象已經得到遏制。不過,囿於監管成本較高等因素,部分“跳碼”現象仍然存在。

實際上,央行發佈的《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即針對的此類行業頑疾做出規定。

根據《通知》中對銀行卡受理終端入網管理做出了專門規定。1臺銀行卡受理終端只能對應1個特約商戶。收單機構應當建立銀行卡受理終端序列號與特約商戶代碼、銀行卡受理終端布放地理位置等5要素信息的關聯對應關係,在辦理銀行卡受理終端入網時將相關信息報送至清算機構,並確保該關聯對應關係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和不可篡改性。

王蓬博認爲,此次拉卡拉自曝“跳碼”行爲,仍存諸多疑點。如“公司已按照相關協議將涉及資金退還至待處理賬戶”中,如其中“相關協議”“待處理賬戶”均仍需要進一步明示。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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