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贵州省遵义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关于规范全市白酒市场生产经营秩序》通告,要求白酒生产、经营者严禁无证生产经营、严禁非法添加、严禁侵犯知识产权、严禁虚假宣传以及严禁不正当竞争等。

通告显示,禁止未取得许可(备案)生产白酒;禁止伪造、变造、冒用酒类生产许可证或者超许可范围生产白酒。

禁止使用甲醇、非食用酒精及其他非食用原料生产白酒;禁止在酱香型白酒生产过程中直接或者间接添加食用酒精、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呈色物质。

在白酒生产经营中,禁止伪造、冒用或者变造他人厂名、厂址、商标、包装;禁止伪造、冒用认证标志、国际标准产品标志、地理产品专用标志、名牌标志等标志。

在白酒广告中,禁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禁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禁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禁止虚假标注年份老酒、洞藏老酒,或者伪造生产日期等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

在白酒生产经营中,禁止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实施损害竞争对手行为;禁止利用虚假折价、减价或价格比较等使人误解的手段实施价格欺诈,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此外,严禁其他违法行为。禁止在生产、销售的白酒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禁止生产销售“三无”白酒产品;禁止在媒体平台发布含有淫秽、色情、低俗恶俗等内容的白酒营销视频。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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