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行海洋)記者從最高檢獲悉,最高檢決定自今年5月至12月組織全國檢察機關積極參與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各地檢察機關加強與監察機關、審判機關、公安機關的銜接配合,建立涉糧犯罪案件辦理“綠色通道”,依法辦理相關領域職務犯罪案件,以檢察能動履職築牢糧食安全“壓艙石”。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要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確保中國人的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糧食購銷是保障糧食安全的關鍵環節。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於2021年8月部署全國紀檢監察機關開展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並於今年1月要求深化這一專項整治工作。

近日,最高檢下發《關於檢察機關積極參與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強調通過依法能動履職,嚴懲涉糧職務犯罪,促進糧食購銷領域管理制度的健全完善,守護好國家和人民的“糧袋子”。最高檢第三檢察廳負責人表示,積極參與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是檢察機關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反腐敗工作大局的有力舉措。

最高檢要求,各地檢察機關要依法辦理相關領域職務犯罪案件,加強與監察機關、審判機關、公安機關的銜接配合,建立涉糧犯罪案件辦理的“綠色通道”;加強法律適用問題研究,強化案件審查把關,確保辦案程序銜接順暢、辦案工作優質高效。要積極開展訴源治理,針對辦案中發現的有關糧食購銷行政管理、企業經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就加強和改進糧食購銷工作向相關部門、涉案單位提出檢察建議,促進堵塞制度漏洞,加強訴源治理,共同維護國家糧食安全。

最高檢將從2022年以來判決已生效的糧食購銷領域職務犯罪案件中,圍繞犯罪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問題、犯罪形式特點、社會危害表現、銜接配合情況、檢察履職效果等要素,選編一批典型案例並公開發布,充分發揮以案釋法、法治宣傳、警示教育和指導辦案的示範規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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