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譚楚丹

近日,證券時報記者從券商人士處獲悉,監管部門向券商發佈《證券研究報告業務“雙隨機”現場檢查情況的通報》(簡稱《通報》)。監管部門表示,此次現場檢查專項工作覆蓋45家券商和300篇研報。

從檢查情況看,部分券商未建立健全市場影響評估機制,導致提級審覈機制對“重要”情形缺乏明確清晰界定;外部專家邀請、身份覈實等機制不完整。

監管部門表示,後續將對相關違規機構和從業人員從嚴問責,各券商和相關從業人員應當結合此次專項檢查發現的問題,對照檢視,認真整改。

通報三大典型問題

在《通報》中,監管部門指出,在現場檢查專項工作中注意到三大典型問題,主要體現爲:部分公司內控制度未根據法規規範要求及時更新調整;內控制度執行有效性不足;研報製作審慎性不足,個別員工私自發表證券分析意見。

具體來看,在內控制度方面,隨着新媒體、互聯網展業新業態的應用,有券商未建立互聯網平臺發佈研報、輿情監測和應對機制、證券分析師公開發表言論前的內部報備制度。有的外部專家邀請、身份覈實、合規要求告知等機制不完整。

有的未建立健全市場影響評估機制,提級審覈機制對“重要”情形缺乏明確清晰界定。有的券商未建立專項的投價報告制度。有券商內部證券分析師績效考覈機制中的合規因素、研究質量因素不明確。

一方面存在內控制度規範不到位,另一方面執行不到位。比如有券商調研活動未經事前審批,調研紀要未作爲必備工作底稿;有的向公司備案的研報服務微信羣不完整,質控合規審查人員開展跟蹤檢查頻率不明確,檢查底稿未留存。又如證券分析師績效考覈打分依據未留痕,個別與研報業務存在利益衝突人員參與考覈打分。

此外,分析師在撰寫研報時不夠嚴謹。根據《通報》,有研報數據信息未標明出處、來源標註不明確或引自非權威渠道;研報依據不充分,僅基於局部信息簡單推定,實際材料支撐不足,結論缺乏審慎性;工作底稿中留存數據來源、計算方法、分析過程等內容不完整,質量審覈和合規審查意見留痕不足。

《通報》還提到,有券商分析師未經質控合規審查向網下投資者提供投價報告,或私自發表證券分析意見,造成不當言論傳播。

強化全流程內部控制

針對此次檢查發現的券商研報業務內控薄弱環節、部分分析師等合規意識淡薄等問題,監管部門在《通報》中向券商重申多項法規規範要求。

在信息源頭上,監管部門強調,要加強研報信息來源和留痕管理,即加強信息收集環節管理,確保信息來源合法合規;優化信息來源覈實機制,明確專項提級審覈措施。

據《通報》,證券分析師通過調研、專家訪談等方式獲取的相關機構、行業信息,應細緻覈實其信息的合法合規性,必要時應與當事機構、權威單位進行覈實,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合法合規,並納入工作底稿留痕。禁止傳播涉及國家安全、市場重大影響的敏感不實信息,明確敏感領域研報的信息來源專項提級審覈措施,嚴防失泄密事件發生。

證券時報記者注意到,淪爲境外情報機構幫兇的“凱盛融英事件”就爲證券行業研究領域敲響警鐘。據瞭解,由於掌握龐大專家資源,類似凱盛融英的第三方供應商實際上亦受A股市場中金融機構的青睞。部分券商研究所因專家資源匱乏,會與第三方機構對接。但雙方合作有時會“翻車”,比如有券商研究所召開的客戶電話會議被曝出“假專家”、“嘉賓泄露商業祕密”等醜聞。

《通報》還強調,券商要強化研報製作、審覈、發佈全流程內部控制。比如在發佈環節,分析師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對研報涉及的重要敏感信息可能對市場產生的影響進行審慎評估,證券公司應清晰界定“重大事項”所涉及的研報類型、主題、領域等,逐層明確提級審覈路徑,確保有效執行;並應該根據宏觀經濟、產業發展情況定期評估調整“重大事項”範圍。

另外,考慮到分析師需要進場對外路演或發表言論,《通報》再度明確要規範公開發表言論和客戶服務活動管控,強化輿情風險管理。

監管部門表示,證券公司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證券分析師等工作人員的內部管控,督促全員提升合規意識,確保客戶服務、公開發表言論的內容經過公司合規審查等內部報備程序。證券公司應密切關注公司輿情風險,不斷提升應急處置能力,遇有重大情況及時主動應對,並立即報告相關證監局,及時做好投資者溝通工作,採取有效措施維護公司和行業聲譽。

在薪酬方面,《通報》提到,要完善人員績效考覈和內部問責制度:一是科學設置考覈指標,確保有效激勵約束;二是加強人員管理,嚴肅追責問責。

監管部門表示,下一步,監管部門將按照“零容忍”監管方針,持續強化研報業務監管執法,各證券公司和相關從業人員應當結合此次專項檢查發現的問題,對照檢視、認真整改,不斷提升業務質量和合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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