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你住我家,我住你家”靠譜嗎? 與陌生人互換住宅進行交換式旅遊日漸流行

□ 本報記者 孫天驕

交換式旅遊火了。

剛剛過去的“五一”假期,暴漲數倍的酒店費用讓不少人望而興嘆。這種情況下,一種“零成本”住宿的旅遊形式在網絡上悄然傳播開來——交換式旅遊,即兩個陌生人互相前往對方所在城市旅遊,免費入住對方家裏,省去住宿費用。

《法治日報》記者查看相關社交平臺發現,自4月底開始,已有衆多網友發帖尋找“交換式旅遊對象”,並有不少已經“交換”成功。但相比一些人對交換式旅遊表現出的興致勃勃,更多網友則抱有觀望或懷疑的態度,認爲與陌生人交換“太不安全”。

從調查情況來看,目前交換式旅遊主要有兩種換法,一種是約定日期同時交換;另一種是錯開時間交換,就是說由甲方先入住乙方家由後者負責接待,過些時日,乙方再入住甲方家。而除個人在社交平臺上發帖的方式之外,網上還有一些“交換式旅遊平臺”,暗藏不少貓膩。

接受採訪的專家認爲,交換式旅遊這樣的形式有擴充社交網、節約旅遊成本等多種優勢,因而受到年輕人的歡迎。但值得注意的是,交換式旅遊模式在我國仍處於“雛形”階段,相關法律法規、羣衆觀念等都不完備,有較大的潛在風險,需要引起重視。

與陌生人隨緣交換

旅遊經歷印象深刻

“‘五一’期間有沒有要交換式旅遊的,我給你一個臨時密碼就可以入住,家裏除了主臥,4個臥室都能睡,還有汽車一輛可以提供,準備好了一次性牀品和洗漱用品……”4月底,家住北京的李女士在社交平臺上發佈了一則短視頻,公開徵集一位“可以交換式旅遊的朋友”,交換的額外條件只有一條:幫院子裏的花澆澆水。

視頻發佈之後,吸引了不少網友的注意,相關評論達上千條,李女士的私信裏也擠滿了“躍躍欲試”的網友。綜合考慮之後,李女士在一衆報名人選中看中了來自山東青島的鄭女士。“鄭女士帶着兩個孩子,談吐很有禮貌,交流中就讓人覺得很放心。”

4月28日,鄭女士一行如約來到了北京,而李女士和女兒因爲沒能買到去青島的票,就留在了北京家裏,一起度過了一個難忘的假期。在鄭女士來之前,李女士本來爲她做了一些北京景點的旅遊攻略,結果鄭女士來之後被屋內的環境和溫暖的招待所打動,直言“家裏環境這麼好,還出去幹嘛”,乾脆全程在家裏度過。

其間,原本互不相識的兩家人一起做飯、一起玩樂。假期結束,鄭女士帶着孩子返程,到車站後她發消息向李女士感慨:“來之前還有很多顧慮,畢竟豪宅不是人人能住,也擔心會有隱性消費等,經過這幾天的體驗,感覺很棒,打消了來之前的一切顧慮。難得可以在全新環境中放鬆下來,享受一下從未有過的生活,就跟在自己家一樣,溫馨舒適又和諧。期待再次相遇……青島隨時歡迎您。”

第一次交換式旅遊的體驗,讓雙方都格外滿意,她們不僅收穫了一個愉快的假期,也收穫了友誼。“我自己也有一個孩子,鄭女士一家來了之後,三個孩子很快打成了一片,都玩得很開心。等之後有時間,我會去青島玩,住在她家裏,爲這次交換畫上圓滿的句號。”李女士說。

未來,李女士還會考慮將交換式旅遊繼續下去——出於安全考慮,僅限女生;不收錢,只找有緣人。

像李女士和鄭女士這樣選擇進行交換式旅遊的人不在少數。在社交平臺上,很多網友發帖求“交換”,其中還有不少交換成功的例子。湖南長沙的傅女士過兩天就要接待一位來自福建的驢友,她對此感到興奮而期待:“我打算先在家好好接待她,之後再去福建住她家。能通過這種方式提高房間入住率,還能認識新朋友,何樂而不爲呢?”

華東政法大學副教授李婧介紹,最早的交換式旅遊是50年前法國一羣青年教師藉助互聯網而發展起來的一種成本經濟型的旅遊模式。近年逐漸開始在網絡上盛行,受到了以自助旅遊者爲代表的網友們的熱捧。

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孟強說,交換式旅遊的優勢,還在於彼此都能夠獲得旅遊規劃方面的幫助,可以互相爲對方提供行程規劃、風險提示,以避免踩坑,並介紹本地的風土人情等,讓雙方都能獲得極有價值的旅遊規劃和指導,“這甚至是花錢也難以買到的服務”。

存各種不靠譜現象

有變相經營有毀約

然而,對於這種“旅遊+社交”相結合的互助旅遊方式,並非所有人都能欣然接受。近日,社交媒體發佈的相關投票結果顯示,約有62%的人認爲交換式旅遊“不靠譜”,僅30%的人認爲“可以試試”。

網友“我掛住你啊”告訴記者:“最開始聽說交換式旅遊的時候,就覺得震驚——竟然有人會讓素未謀面的陌生人直接住進自己家裏,而且還可能是自己本人不在的情況下,萬一引狼入室怎麼辦?”

重慶的王先生不久前也“跟風”在社交平臺上發了希望交換式旅遊的帖子,但是一直沒能成行,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對安全性還是有一定的顧慮”。

除了一些對交換式旅遊還在觀望或者猶豫的人外,已有一些人遇到了不靠譜的“交換者”。有人先在自己家接待了對方,等到一週後想讓對方踐行“交換之約”,卻發現自己已經被“拉黑”了;有人和對方同時出發去到彼此的城市,回來後卻發現家裏一片髒亂;有人到了對方家之後,才發現房間條件和對方說的完全不一樣……

還有讓交換式旅遊徹底變了味的——有的網友曬出自家房間照片後,從單個房間到整套房明碼標價,無異於另一種形式的“民宿”。

在孟強看來,普通人之間的交換式旅遊,並不以營利爲目的,也不是爲了經營,但是如果有人打着交換式旅遊的旗號,實際上卻主要是提供住宿服務並收取一定的費用,那麼就有可能構成經營接待旅客住宿的營業。這種變相經營住宿服務的行爲,並未進行營業註冊登記,也規避了國務院關於旅館業治安管理的相關規定,導致監管部門無法進行有效監管,不僅會造成國家稅收方面的損失,還會造成旅客人身安全、社會治安方面的較大隱患。

北京瀛和律師事務所律師田雲說,交換式旅遊過程出現變相收費行爲,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影響交換式旅遊當事人之間的信任,甚至發生嚴重糾紛,增加處理糾紛的時間、精力和費用成本,有可能導致交換式旅遊得不償失。如果涉嫌敲詐勒索,有可能觸犯刑法,承擔刑事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除個人在社交平臺發帖“求交換”的形式之外,網上還有一些打着“交換式旅遊”旗號的平臺,但記者調查發現這些平臺不太靠譜。

以一個名爲“換房旅遊網”的網站爲例,該網站宣稱“到世界任何地方旅行·像當地人一樣生活·免費住宿”“已在中國70多個城市擁有數百家房東”。查看網站房源信息必須註冊成爲會員,但註冊過程中並不需要進行實名認證,僅需要郵箱即可註冊成功。剛註冊成功就可以自己發佈房源,只需要說明房子的基本情況(照片、房間數、大概位置),就能發佈成功,並沒有進一步確定房源真實性。

如果要通過網站跟房主溝通,只能留言等待回覆,效率較低,因此網站提供了另一種方式——添加網站創辦者的私人聊天賬號,花費50元加入房源羣,在羣內和房東自行溝通。當記者詢問該創辦者“如何確保房源真實”時,對方只回復說“大家因爲信任我而走到一起”。

不僅如此,當記者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對“換房旅遊網”進行查詢時,結果顯示爲0,隨後對網站備案許可號進行查詢發現,該網站爲個人創辦。

據李婧介紹,通過專門的網上中介性服務機構實現換房旅遊,也是當前我國交換式旅遊的一種運作模式。然而,在這種模式下,雖然有網站人員管理會員的信息,但並不意味着真的能對交換式旅遊保駕護航。

“很多換房旅遊網站,對於註冊很是隨意,申請一下,一分鐘之後就是該換房旅遊網的會員。點擊換房信息,其他會員發佈的地址、電話、家庭成員資料一覽無餘。根本就沒有人來複核你的身份,對方的身份是真是假也搞不清。如果有糾紛了,網站就拋出一句‘責任自負’。”李婧說,目前這些在開展換房旅遊的平臺和網站,大多沒有市場監管部門的備案、登記及批准,其本身就不具備合法性,也增加了交換式旅遊的風險。

雙方關係難以界定

潛在風險不容忽視

接受採訪的專家均提到,交換式旅遊的新奇體驗感背後,是不容忽視的潛在風險。

在孟強看來,首要的風險就是人身財產安全問題。雙方互相交換住處使用,意味着雙方將彼此的真實個人信息包括姓名、電話、詳細住址、鑰匙密碼等都交給對方去掌握,對方能夠進入自己的私人住處進行住宿,對自己的房間佈局、私人物品等清楚知悉。這就有可能存在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隱患。

同時,還存在個人隱私保護的問題。對方入住交換者的家中,交換者的房間、牀鋪、衛生間等,都要讓對方使用,如果對方隨意翻看交換者的私人物品,甚至拍照錄像上傳網絡,無疑會侵犯交換者的隱私權。

“交換式旅遊往往建立在網友互相信任的基礎上,通常沒有簽訂合同,或者只有非常簡略的幾條約定,而且雙方提供的都不是標準化的產品和服務,難以準確量化,這就有可能出現服務不對等而產生的心理落差甚至法律糾紛。”孟強說,如果一方提供的房間地理位置非常優越,環境很好,設施高檔,溫馨舒適,而另一方提供的房間則完全相反,且未說明真相,那麼難免會造成一方的不滿。

孟強說,交換式旅遊中,雙方均要在對方提供的房間中進行短期住宿,同樣存在對於通風、採光、照明、消毒、飲用水安全、環境安全等方面的正常要求,如果交換者提供的住宿環境存在這些方面的安全隱患,甚至危害,例如提供的飲用水變質、點心過期造成腹瀉等,那麼就會產生相關的索賠糾紛。

“交換式旅遊還存在嚴重的治安風險。酒店和正規平臺的住宿必須進行身份證實名登記,但在交換式旅遊時人員的流動脫離了管控措施,交換雙方是網絡世界的陌生人,在雙方都是匿名或半匿名的情況下,容留的也可能會是吸毒人員或在逃罪犯。”李婧說道。

相關規定尚屬空白

未來發展仍待完善

在交換式旅遊的過程中,雙方當事人一旦發生矛盾糾紛,該如何解決?受訪專家認爲這是該旅行模式下的一大困境。

在田雲看來,交換式旅遊,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看作雙方達成合同關係,但是這種合同關係可能因盲目信任而導致存在漏洞和風險,不能充分保障雙方的安全和訴求。

李婧認爲,交換式旅遊是一種新興的自助、互助旅遊形式,還沒有專門針對網絡交換式旅遊的法規條例,使換房旅遊者的相關權利無法得到有效保障。法律關係無法確定,一旦出了問題,找不到可以依據的法律條款來處理。

“目前我國信用體系還未完全建立,交換式旅遊缺乏監督平臺和法律保障,導致了一系列換房安全問題的出現。同時,大型成熟的交換網站或平臺幾乎沒有,自發性的平臺缺乏誠信監督和法律保障,交換雙方的誠信無保障,導致交換式旅遊面臨一定的風險。”李婧說。

在李婧看來,完善交換式旅遊模式需要政府、交換中介、保險方、交換對象等協調配合,共同參與。“交換式旅遊在中國的發展遇到瓶頸,主要是由於用戶對交換式旅遊涉及的安全問題存在顧慮。因此,有關部門應從全局出發,建立交換式旅遊的誠信體系,爲交換式旅遊創造良好的環境。”

李婧建議,文化和旅遊部門可將交換行爲納入社會誠信網絡。個人換房行爲應有誠信記錄和評價,並與社會其他信用系統,如消費信用、銀行信用等實現有效銜接,形成全社會監督換房旅遊的誠信網絡,儘可能地降低換房旅遊的風險。同時,還應加強交換式旅遊的法治建設,出臺有針對性的旅遊法規,以保障交換式旅遊的順利實施。

孟強認爲,參與交換式旅遊的人們應當具備一定的法律常識,對風險有所瞭解,從而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例如對於交換式旅遊的具體內容進行書面形式的約定,一旦發生糾紛,也可以進行舉證;在進行交換前對自己房間的財物進行妥善封存保管,並拍照錄像,固定財產原貌,避免發生糾紛時無法舉證;要求對方提供真實的身份信息,遇到權益受到侵害的情形,能夠進行維權;將參與的交換式旅遊適當通知自己的親人、朋友和鄰居,多一些監督力量。

孟強還建議,相關網絡平臺建立交換式旅遊參與者的信用評價體系,讓參與人爲對方打分評價,從而起到風險提示、劣者淘汰的作用。在熱門景點的社區民警,應當熟悉社區情況,完善社區監控設施,做好嫌疑人排除、風險防範和治安維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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