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李蕾    每經編輯 肖芮冬    

《每日經濟新聞》獲悉,近日深圳證監局發佈了今年第3期深圳私募基金監管情況通報,強調嚴禁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從事債券交易違法違規行爲。

監管在通報中表示,深圳證監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個別私募機構向大量高齡投資者公開宣傳推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相關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以債券面值,重倉買入由證券公司從業人員等第三方指定的單一弱資質信用債,流動性風險及涉衆風險突出,並對五大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包括高集中度接盤弱資質信用債、暗箱操作、涉嫌利益輸送等。

深圳證監局還提醒,債券投資可能存在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廣大私募基金投資者應增強自我保護和風險防範意識。

監管通報暗箱操作、涉嫌利益輸送等五大典型問題

近日,深圳證監局對於證券類私募從事債券交易的五大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

一是高集中度接盤弱資質信用債。有關私募機構大量募集個人投資者資金並重倉持有單一弱資質信用債,資金期限與底層資產期限不相匹配,容易導致債券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向個人投資者傳導。

二是暗箱操作,涉嫌不正當交易。有關私募機構購入信用債的交易對手方由債券發行人或者相關證券從業人員指定,而非通過市場化詢價流程確定,且始終按照債券面值購買債券,脫離債券公允價格,損害了債券市場正常的交易秩序和價格傳導機制。

三是涉嫌不公平對待投資者。有關私募機構分批次以債券面值買入單一債券,買入時點該債券公允價格明顯低於債券面值,導致按照公允估值計算的基金份額淨值持續折損,出現早期和後期投資者之間到期收益率差異較大的情形。

四是涉嫌利益輸送,違反廉潔從業規定。有關私募機構從業人員通過該模式購買弱資質信用債,協助有關債券發行人滾續發行增量債券,或協助部分證券從業人員獲取債券發行人增量債券承銷業務,滋生利益輸送、廉潔從業問題。

五是涉嫌公開募集等問題。有關私募機構在私募基金募集階段,通過微信公衆號,以“固定收益投資”的名義向個人投資者公開宣傳推介私募基金,未按規定履行合格投資者認定程序,涉及個人投資者數量衆多,特別是高齡投資者佔比高,且運作管理過程中未按合同約定披露基金單位淨值。

已有機構債券投資違規被罰,監管要求證券類私募加強投資交易風控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不久之前就有證券類私募因債券投資違規被監管開出了罰單。

近日,中基協公佈了對深圳雪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雪杉基金)高管的紀律處分事先告知書,顯示對雪杉基金作出公開譴責、暫停受理其私募基金產品備案六個月的紀律處分,同時對其合規風控負責人黃希進行公開譴責。究其原因,就是因爲該機構存在多項違規行爲,其中也包括債券投資違規。

根據該紀律處分,雪杉基金違反了專業化運營原則。首先是與上海阿杏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達成《業務合作協議》,由債券發行人關聯方出資認購上海阿杏產品份額,該產品通過雪杉基金在管產品最終投向指定債券產品。其次,2019年5月雪杉基金與株洲新蘆淞產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簽署《投資合作協議》,約定由指定第三方認購“雪杉夏桐7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並由該產品購買指定債券。

監管機構認爲,這些行爲都不符合私募基金管理人專業化運營的要求,也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的相關規定。

深圳證監局在通報中要求,轄區各私募機構應嚴格遵守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加強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交易風險控制,公平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嚴守從業人員廉潔從業底線,共同維護私募證券投資基金行業的規範秩序。

具體而言,一是堅持私募姓“私”,私募機構及其銷售機構均不得直接或變相突破私募“非公開化”要求;二是堅持合規運營,私募機構不得以“固定收益投資”“零風險”爲噱頭,向投資者明示或者暗示所投資債券不存在違約風險,應切實做好風險揭示;三是堅持審慎投資;四是堅持公平對待投資者;五是堅持廉潔從業。

監管機構也提醒投資者,要正確識別投資風險,投資債券的私募基金不是“零風險”,不能保本保息,一旦發生債券兌付違約,存在損失部分乃至全部投資本金的可能;二是謹慎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深入瞭解私募基金投資範圍、風險特徵,認真做好風險承受能力測評,選擇符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私募基金;三是審慎選擇私募基金管理人,結合管理人從業年限、誠信信息、過往管理產品業績、投資風格、投資經理從業經歷等方面審慎評估私募基金管理人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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