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薦人(主承銷商):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北京天瑪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瑪智控”、“發行人”或“公司”)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證監會”)頒佈的《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08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05號〕),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頒佈的《上海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上證發〔2023〕33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上證發〔2023〕35號)(以下簡稱“《網上發行實施細則》”)、《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上證發〔2023〕36號)(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實施細則》”),中國證券業協會頒佈的《首次公開發行證券承銷業務規則》(中證協發〔2023〕18號)(以下簡稱“《承銷業務規則》”)以及《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和《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網下投資者分類評價和管理指引》(中證協發〔2023〕19號)(以下簡稱“《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和《網下投資者分類評價和管理指引》”)等相關規定,以及上交所有關股票發行上市規則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關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建投證券”或“保薦人(主承銷商)”)擔任本次發行的保薦人(主承銷商)。

本次發行採用向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定向配售(以下簡稱“戰略配售”)、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網上向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託憑證市值的社會公衆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初步詢價及網上、網下發行由保薦人(主承銷商)負責組織實施。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在保薦人(主承銷商)處進行,初步詢價和網下申購均通過上交所互聯網交易平臺(IPO網下詢價申購)(以下簡稱“互聯網交易平臺”)進行,網上發行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請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關於初步詢價和網下發行電子化的詳細內容,請查閱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公佈的《網下發行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

投資者可通過以下網址(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listing/、http://www.sse.com.cn/ipo/home/)查閱公告全文。

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鄭重提示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理性投資,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的《北京天瑪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投資風險特別公告》(以下簡稱“《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本公告僅對股票發行事宜扼要說明,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欲瞭解本次發行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2023年5月17日刊登在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的《北京天瑪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招股意向書》(以下簡稱“《招股意向書》”)。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在此提請投資者特別關注《招股意向書》中“重大事項提示”和“風險因素”章節,充分了解發行人的各項風險因素,自行判斷其經營狀況及投資價值,並審慎做出投資決策。發行人受政治、經濟、行業及經營管理水平的影響,經營狀況可能會發生變化,由此可能導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本次發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將另行公告。

一、初步詢價結果及定價

天瑪智控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並在科創板上市(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經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已經中國證監會同意註冊(證監許可〔2023〕614號)。發行人股票簡稱爲“天瑪智控”,擴位簡稱爲“天瑪智控”,股票代碼爲“688570”,該代碼同時用於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及網下申購,本次發行網上申購代碼爲“787570”。

本次發行採用戰略配售、網下發行和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初步詢價情況

1、總體申報情況

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期間爲2023年5月22日(T-3日)9:30-15:00。截至2023年5月22日(T-3日)15:00,保薦人(主承銷商)通過上交所業務管理系統平臺(發行承銷業務)(以下簡稱“業務管理系統平臺”)共收到350家網下投資者管理的8,890個配售對象的初步詢價報價信息,報價區間爲9.51元/股-45.20元/股,擬申購數量總和爲13,445,990萬股。配售對象的具體報價情況請見本公告“附表:投資者報價信息統計表”。

2、投資者覈查情況

根據2023年5月17日刊登的《北京天瑪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公佈的參與初步詢價的網下投資者條件,經保薦人(主承銷商)覈查,有1家網下投資者管理的1個配售對象未按要求提供審覈材料或提供材料但未通過保薦人(主承銷商)資格審覈;有15家網下投資者管理的44個配售對象屬於禁止配售範圍。以上16家網下投資者管理的共計45個配售對象的報價已被確定爲無效報價予以剔除,對應擬申購數量總和爲60,400萬股。具體參見“附表:投資者報價信息統計表”中被標註爲“無效報價1”、“無效報價2”部分。

剔除以上無效報價後,其餘349家網下投資者管理的8,845個配售對象全部符合《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規定的網下投資者的條件,報價區間爲9.51元/股-45.20元/股,對應擬申購數量總和爲13,385,590萬股。

(二)剔除最高報價情況

1、剔除情況

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依據剔除上述無效報價後的詢價結果,按照擬申購價格由高到低、同一擬申購價格上按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由小到大、同一擬申購價格同一擬申購數量上按申報時間(申購時間以互聯網交易平臺記錄爲準)由後至先、同一擬申購價格同一擬申購數量同一申購時間上按業務管理系統平臺自動生成的配售對象順序從後到前的順序排序,剔除報價最高部分的配售對象的報價,剔除的擬申購量不低於符合條件的所有網下投資者擬申購總量的1%。當擬剔除的最高申報價格部分中的最低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對該價格上的申報可不再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參與網下及網上申購。

經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協商一致,將擬申購價格高於36.43元/股(不含36.43元/股)的配售對象全部剔除;擬申購價格爲36.43元/股的配售對象中,擬申購數量低於1,890萬股(不含1,890萬股)的配售對象全部剔除。以上共計剔除115個配售對象,對應剔除的擬申購總量爲134,850萬股,約佔本次初步詢價剔除無效報價後擬申購總量13,385,590萬股的1.0074%。剔除部分不得參與網下及網上申購。具體剔除情況請見“附表:投資者報價信息統計表”中備註爲“高價剔除”的部分。

2、剔除後的整體報價情況

剔除無效報價和最高報價後,參與初步詢價的投資者爲343家,配售對象爲8,730個,全部符合《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規定的網下投資者的參與條件。本次發行剔除無效報價和最高報價後剩餘報價擬申購總量爲13,250,740萬股,整體申購倍數爲2,836.20倍。

剔除無效報價和最高報價後,網下投資者詳細報價情況,具體包括投資者名稱、配售對象信息、申購價格及對應的擬申購數量等資料請見“附表:投資者報價信息統計表”。

剔除無效報價和最高報價後網下投資者剩餘報價信息如下:

(三)發行價格的確定

在剔除無效報價以及最高報價部分後,發行人與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網下發行詢價報價情況,綜合評估公司合理投資價值、可比公司二級市場估值水平、所屬行業二級市場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慮網下投資者有效申購倍數、市場情況、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爲30.26元/股。本次確定的發行價格未超出四數孰低值。相關情況詳見2023年5月24日(T-1日)刊登的《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此發行價格對應的市盈率爲:

1、27.4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依據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總股本計算);

2、28.1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依據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總股本計算);

3、33.0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依據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4、33.8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依據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本次發行價格確定後發行人上市時市值(本次發行價格乘以本次發行後總股數)爲131.03億元,不低於人民幣10億元,發行人2021年及2022年度歸屬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淨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的孰低者計算)分別爲33,583.41萬元及38,752.30萬元。滿足在招股意向書中明確選擇的市值標準與財務指標上市標準,即《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上市條件,公司符合上市條件中的“2.1.2(一)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10億元,最近兩年淨利潤均爲正且累計淨利潤不低於5,000萬元,或者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10億元,最近一年淨利潤爲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人民幣1億元。”

(四)有效報價投資者的確定

根據《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中規定的有效報價確定方式,擬申報價格不低於發行價格30.26元/股,符合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事先確定並公告的條件,且未被高價剔除的配售對象爲本次發行的有效報價配售對象。

本次初步詢價中,52家投資者管理的1,477個配售對象申報價格低於本次發行價格30.26元/股,對應的擬申購數量爲2,511,020萬股,詳見附表中備註爲“低價未入圍”部分。

因此,本次網下發行提交了有效報價的投資者數量爲292家,管理的配售對象個數爲7,253個,對應的有效擬申購數量總和爲10,739,720萬股,爲回撥前網下初始發行規模的2,298.74倍。有效報價配售對象名單、擬申購價格及擬申購數量請參見本公告“附表:投資者報價信息統計表”。有效報價配售對象可以且必須按照本次發行價格參與網下申購。

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配售前對有效報價投資者及管理的配售對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進行進一步覈查,投資者應按保薦人(主承銷商)的要求進行相應的配合(包括但不限於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資料、安排實際控制人訪談、如實提供相關自然人主要社會關係名單、配合其它關聯關係調查等),如拒絕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拒絕向其進行配售。

(五)與行業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較

根據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公司所屬行業爲儀器儀表製造業(C40),截至2023年5月22日(T-3日),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佈的儀器儀表製造業(C40)最近一個月平均靜態市盈率爲37.80倍。

主營業務與發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體情況如下:

數據來源:Wind資訊,數據截至2023年5月22日(T-3日)。

注1:2022年扣非前/後EPS計算口徑:2022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歸屬於母公司淨利潤/T-3日(2023年5月22日)總股本;對應2022年的靜態市盈率(扣非前/後)=T-3日總市值/2022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歸屬於母公司淨利潤;

注2:以上數字計算如有差異爲四捨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造成;

注3:鄭煤機爲A、H兩地上市企業,港股代碼爲0564.HK,總市值計算方法爲A股股價*(A股+H股總股本),收盤價採用A股股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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