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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炳

6月9日,記者從陝西省教育廳獲悉,陝西印發《陝西省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暫行辦法》。

辦法明確,申請在陝認定普通高中同等學力的人員,須滿足本辦法規定的條件,經審覈認定通過後,可獲得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陝西省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證明》。取得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證明的人員,如在陝報名參加高考,必須符合當年陝西省規定的高考報名條件。

據瞭解,在陝認定普通高中同等學力人員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截至認定時,年滿17週歲;本人戶籍在陝西省行政區域內且未取得高中階段及以上教育畢業證書(不包括正在接受義務教育階段、高中教育階段、高等教育階段等學歷教育的在籍學生);參加陝西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等10門科目(不含物理、化學、生物學實驗操作),成績全部合格。

擬申請普通高中同等學力的社會人員,應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報名期間,到戶籍所在地的縣級招生考試機構辦理合格性考試報名相關手續。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逾期不再辦理。

符合規定的人員,可前往戶籍所在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陝西省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申請表》、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和《陝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合格性考試成績證明》等材料。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其提交的材料進行審覈後,形成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意見,出具《陝西省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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