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邊萬莉 北京報道  6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證監會、財政部、農業農村部發布了《關於金融支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加快建設農業強國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值得一提的是,對比之前關於金融支持鄉村振興的文件來看,此次發佈的《意見》更爲清晰、全面、系統化,對做好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產保供金融服務、強化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金融支持、加強農業強國金融供給等九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一是做好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產保供金融服務。具體包括:加大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生產金融支持力度;強化高標準農田和水利基礎設施建設融資服務;持續加強種業振興金融支持;做好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金融服務。

二是強化對農業科技裝備和綠色發展金融支持。比如,做好農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金融服務;加大現代設施農業和先進農機研發融資支持力度;加強農業綠色發展金融支持。

三是加大鄉村產業高質量發展金融資源投入。一方面,支持農產品加工流通業做大做強;另一方面,推動現代鄉村服務業和新產業新業態培育發展。此外,支持縣域富民產業發展壯大,促進農民創業就業增收。

四是優化和美鄉村建設與城鄉融合發展金融服務。這裏麪包含了四方面的內容,即,加強鄉村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做好縣域基本公共服務金融配套支持;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務水平;改善縣域消費金融服務。

五是強化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金融支持。在加大對脫貧地區和脫貧人口金融支持力度的同時,深化金融機構定點幫扶工作。

六是加強農業強國金融供給。具體來看,要強化金融機構組織功能,拓展多元化金融服務,增強保險保障服務能力。在落實舉措方面,《意見》鼓勵金融機構在園區和社區增設服務鄉村振興、新市民等羣體特色網點,推動基礎服務向縣域鄉村延伸。同時,鼓勵金融機構發行“三農”、小微、綠色金融債券,拓寬可貸資金渠道。

七是提升農村基礎金融服務水平。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建設:發展農村數字普惠金融、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加強金融教育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

八是強化金融支持農業強國建設政策保障。《意見》指出,要加大貨幣政策工具支持力度,加強財政金融政策協同,推動融資配套要素市場改革,優化金融管理政策。其中,在貨幣政策方面,用好再貸款再貼現、差別化存款準備金率等貨幣政策工具,強化精準滴灌和正向激勵;同時,加強現有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在“三農”領域使用情況的統計、信息披露和政策評估。在優化金融管理政策方面,適度提高涉農貸款風險容忍度,涉農貸款不良率高出金融機構自身各項貸款不良率年度目標3個百分點(含)以內的,可不作爲監管評價扣分因素。

九是完善工作機制。一方面,加強組織領導。如,支持條件成熟的地區創設普惠金融改革試驗區,鼓勵各地加強鄉村金融人才培養,推動縣鄉“三農”工作人員與金融從業人員雙向交流等。另一方面,強化評估宣傳。如,清晰界定鄉村振興金融服務支持的業務範圍、領域,健全鄉村振興金融服務統計,各部門要探索建立重點領域融資監測機制;各金融單位要依託線上線下渠道,採取羣衆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強政策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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