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6月28日訊(記者 彭科峯)6月28日下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發佈消息稱,沈峻因對2011年至2022年期間,上海國際貨幣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員工行爲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行爲負有直接責任,被予以終身禁業。

沈峻爲何被終身禁業?依託公開媒體報道和相關裁判文書,財聯社記者找到了答案。原來,沈峻繫上海國際貨幣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因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

“終身禁業者”沈峻於2021年落馬

2021年10月9日,“廉潔上海”發佈了來自上海市崇明區紀委監委的消息: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市場一部總經理沈峻涉嫌嚴重違法,目前正接受上海市崇明區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而本次被終身禁業的沈峻正是上述被調查者——不過此時他的身份被表述爲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市場一部總經理。

財聯社記者注意到,2022年2月,上海崇明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沈峻涉嫌貪污罪一案時,已經明確其身份爲上海國際貨幣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任職期間爲2011年至2016年),但當時並且公佈其具體犯罪經過,也未公佈處罰結果。

但最新的裁判文書顯示,2011年至2016年間,沈峻利用公司一把手的身份,將自己及家人的餐飲、住宿、超市購物、交通出行等發票在公司報銷,並將報銷款382,636.47元據爲已有。此外,2011年,沈峻還與王某某合謀租賃浦東新區陸家嘴的兩個私人停車位,並商議將相關費用在公司報銷,具體租賃報銷事宜由王某某操作,兩人報銷2011年至2016年間私人停車費各76,800元。

當然,沈峻最嚴重的罪行在於2012年至2017年間,他將其負責保管的公司用於營銷的約2,200,000元購物卡等各類預付卡分批多次變賣,將賣卡所得據爲已有。

當事人已退繳全部贓款 一審獲刑七年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9月,沈峻到案後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案發後,他在家屬的幫助下退繳了2,659,436.47元。2022年3月16日,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

上海市崇明區人民法院認爲,被沈峻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騙取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貪污罪,依法應予懲處。沈峻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且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處罰。最終,沈峻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

財聯社記者還注意到,法院還在文書中明確,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繫中國人民銀行直屬事業單位,上海國際貨幣經紀有限責任公司系由中國外匯交易中心與外方共同出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依據該公司官網介紹,該公司“致力於爲境內外外匯市場、貨幣市場、債券市場及衍生品市場提供專業的經紀及信息服務”,其經營範圍包括境內外外匯市場交易、境內外貨幣市場交易、境內外債券市場交易、境內外衍生產品交易、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的其他業務。

目前,上海國際貨幣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屬於國內五大貨幣經紀公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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