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815         證券簡稱:美利雲    公告編號:2023-065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023年6月30日,中冶美利雲產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中冶紙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冶紙業”)《關於解除託管關係的函》(以下簡稱“《函件》”),主要內容爲提前終止中冶紙業擁有的中冶美利漿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漿紙公司”)和寧夏美利紙業集團環保節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環保節能公司”)股權的股權託管事宜。

一、託管基本情況

公司與中冶紙業於2014年8月28日簽署《委託管理協議》,約定公司接受中冶紙業的委託,管理其在漿紙公司合法擁有的83.37%的股權對應的全部管理權益,年度委託管理費用爲600萬元。

公司與中冶紙業於2015年4月15日簽署《委託管理協議補充協議》,委託管理標的由中冶紙業合法擁有的漿紙公司83.37%的股權變更爲中冶紙業合法擁有的漿紙公司83.37%的股權、中冶美利特種紙有限公司100%的股權、環保節能公司60%股權對應的全部管理權益,變更委託管理範圍後的年度委託管理費用維持600萬。

公司與中冶紙業於2020年12月14日簽署《<委託管理協議>、<委託管理協議>補充協議之補充協議》,委託管理標的變更爲中冶紙業合法擁有的漿紙公司83.37%股權以及環保節能公司60%股權對應的全部管理權益,委託管理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委託管理費用調整爲每年350萬元。

二、《函件》主要內容

根據中冶紙業《函件》,鑑於公司正在實施重大資產重組,爲便於資產協同管理,雙方簽訂的《委託管理協議》《<委託管理協議>補充協議》及《<委託管理協議>補充協議之補充協議》(以下統稱“原協議”)至2023年6月30日終止。自原協議終止之日起,原協議項下雙方的權利義務相應終止。

三、對公司的影響

目前,公司已收到中冶紙業支付的截至6月30日託管費用。本次中冶紙業解除託管事宜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及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廣大股東利益的情形。

四、備查文件

1、《委託管理協議》《<委託管理協議>補充協議》及《<委託管理協議>補充協議之補充協議》

2、《關於解除託管關係的函》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雲產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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