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爲保薦項目出具含有虛假記載的文件,證監會擬對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廣發證券”,000776.SZ)罰沒逾千萬。

7月17日晚間,廣發證券發佈公告稱,公司於當日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告顯示,廣發證券涉嫌在爲美尚生態景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美尚生態”,股票簡稱爲“*ST美尚”,300495.SZ)2018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供保薦(主承銷)服務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含有虛假記載的文件,對廣發證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共計罰沒1021.698萬元。

此外,美尚生態項目保薦代表人王鑫、楊磊傑被給予警告,並分別被處以25萬元罰款。

7月14日,美尚生態已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因欺詐發行等被處以1330萬元罰款,時任董事長、實控人王迎燕因信披違法違規等被處以1510萬元罰款,並被採取證券市場終身禁入措施。

廣發證券被罰沒合計超千萬元

公告顯示,廣發證券於2023年4月17日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7月17日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證監會對該案已調查完畢,依法擬作出行政處罰。

經查,廣發證券涉嫌在爲美尚生態2018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供保薦(主承銷)服務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含有虛假記載的文件,包括:覈查大額銀行存款賬戶程序設計不到位,對美尚生態銀行存款函證程序執行不到位;對應收賬款的函證程序、盡職調查程序執行不到位;對2018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募投項目走訪程序執行不到位;對美尚生態重要銀行借款合同查驗不到位;對美尚生態申請文件、證券發行募集文件中無證券服務機構專業意見支持的內容,未獲取充分的盡職調查證據和作出獨立判斷。

證監會認爲,廣發證券在爲美尚生態2018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供保薦服務過程中,未遵守業務規則和行業規範,未勤勉盡責地對美尚生態的發行申請文件進行審慎覈查,出具的保薦書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構成200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違法行爲。廣發證券未審慎覈查美尚生態發行募集文件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的行爲,違反了《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44號)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所述“其他違反證券承銷業務規定的行爲”。對於廣發證券上述違法行爲,美尚生態項目保薦代表人王鑫、楊磊傑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相關規定,證監會擬決定對廣發證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保薦業務收入94.34萬元,並處以93.34萬元罰款;沒收承銷股票違法所得783.02萬元,並處以50萬元罰款;對王鑫、楊磊傑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5萬元罰款。

廣發證券表示,公司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目前公司的經營情況正常。

2020年7月,廣發證券曾因康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ST康美,600518.SH)財務造假案被廣東證監局暫停保薦機構資格6個月,其投行業務一度按下“暫停鍵”。至2021年6月,廣發證券才迎來投行業務解禁後首單IPO項目。

從過往財報來看,投行業務在廣發證券整體營收中佔比較小。2022年,廣發證券實現營收251.32億元,淨利潤79.29億元,同比分別下降26.62%和26.95%。年報顯示,廣發證券當年公允價值變動收益爲-21.83億元,成爲最大拖累項。分業務來看,投資銀行業務營收爲6.02億元,同比增加38.2%;財富管理業務營收爲111.02億元,同比減少18.64%;交易及機構業務營收爲28.66億元,同比減少58.27%;投資管理業務營收爲99.43億元,同比減少21.47%。

截至7月17日收盤,廣發證券報收14.8元,跌0.60%。

*ST美尚實控人被終身禁入證券市場

另一方面,7月14日,美尚生態發佈公告稱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市場禁入決定書》。函件顯示,美尚生態及其時任董事長王迎燕、董事徐晶存在五大違法事實:

一是美尚生態2015年公司招股說明書、2015年至2019年年報、2020年半年報、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2017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二是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及資金佔用;三是未按規定披露重大訴訟事項;四是未如實披露控股股東歸還資金佔用情況;五是美尚生態非公開發行股票行爲構成欺詐發行。

證監會查明,美尚生態在2012年至2020年6月期間合計虛增淨利潤高達4.57億元,導致相關招股說明書、定期報告、發行文件中存在虛假記載。多份財報顯示,2017年至2021年,美尚生態淨利潤同比連續5年下滑,其淨利潤自2020年起持續虧損。

此外,美尚生態非公開發行於2018年9月獲得證監會同意批覆,並於2019年3月成功發行募得資金9.30億元。但是,美尚生態在提交非公開發行文件時並未如實披露王迎燕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情形、發行申請文件所依據的三年一期財務報表存在虛假記載的情形,構成欺騙手段騙取發行覈准。

證監會指出,王迎燕作爲美尚生態時任董事長、總經理、實際控制人,是美尚生態欺詐發行行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徐晶作爲公司董事,美尚生態實際控制人之一,與王迎燕是夫妻關係,在報送、披露的發行申請文件上簽字並保證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未勤勉盡責,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綜上,證監會決定對美尚生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330萬元罰款;對王迎燕給予警告,並處以1510萬元罰款;對徐晶給予警告,並處以53萬元罰款。此外,證監會還對王迎燕採取證券市場終身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間內,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衆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衆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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