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程雅    每經編輯 陳俊傑 孫志成 易啓江    

7月21日,萬達信息(SZ300168,股價10.21元,市值147.3億元)發佈公告稱,公司原第一大股東上海萬豪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豪投資”)提起訴訟,要求歸還此前償還的2.8億元佔用資金。

萬豪投資認爲,償還佔用上市公司的資金的時間晚於法院受理自身破產清算的時間,所以上市公司應該歸還

還錢後又後悔了?

據公告,2019年1月-3月,萬豪投資作爲萬達信息當時的第一大股東,共佔用萬達信息資金5.4億元。上市公司於2019年12月6日收到萬豪投資歸還的2.8億元。

不過,上海鐵路運輸法院於2019年10月28日作出民事裁定書,受理萬豪投資破產清算案。根據《企業破產法》第十六條之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債務人對個別債權人的債務清償無效

因此,萬豪投資主張,破產清算申請於2019年10月28日獲得受理,其於2019年12月6日向上市公司清償2.8億元應爲無效,被告應予歸還

萬達信息表示,目前,公司生產經營一切正常。本次案件尚未開庭,也未產生有效判決,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可能影響。公司將聘請專業的律師團隊積極應對本次訴訟,依法主張自身合法權益,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合法利益。

據wind數據顯示,截至7月10日,萬達信息股東戶數爲57379戶。

此前佔用資金5.81億元已歸還

2019年,萬達信息時任控股股東萬豪投資、實控人史一兵高比例質押以及股份被司法凍結等情況受到交易所關注。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就控股股東資金佔用情況進行了自查。

經自查,萬達信息的自有資金共計2.04億元通過會計科目其他應收款以往來款的形式直接轉至萬豪投資合作方的賬戶;共計3.57億元通過會計科目其他應收款以往來款的形式轉出後轉至萬豪投資的賬戶;共計1.83億元通過會計科目其他應收款以往來款的形式轉出後轉至萬豪投資合作方的賬戶。

合計轉出資金7.44億元,還回資金共計1.63億元。因此,非經營性佔用資金餘額爲5.81億元,其中萬豪投資非經營性佔用資金餘額爲3.57億元,萬豪投資合作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餘額爲2.24億元。

爲了維護公司員工的穩定,保障員工利益,萬豪投資承擔了上市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的全部損失、第三期員工持股計劃的補倉以及優先級資金的替換,實控人史一兵還逐步回購了核心骨幹員工團隊所持有的全部萬豪投資股份。

萬達信息稱,在2019年1月向中國人壽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轉讓部分股權之前,萬豪投資未減持過萬達信息股票,上述資金均通過股票質押等融資方式籌措,也支付了大量的融資成本。隨着國家去槓桿政策的力度不斷加強,公開市場融資愈發困難,二級市場也由於中美貿易摩擦、去槓桿等原因劇烈波動,導致萬豪投資出現流動性危機,最終出現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現象。

而萬豪投資於2019年12月6日、12月26日分別歸還佔款2.8億元、3.01億元,非經營性佔用資金已全部歸還完畢,非經營性佔用資金餘額爲0。

在這期間,萬達信息股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合計持有上市公司2.06億股股份,已超過原第一大股東萬豪投資及其實控人史一兵,成爲第一大股東,萬達信息變更爲無控股股東、無實際控制人。

而由於破產清算,萬豪投資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被司法拍賣,2021年9月,萬豪投資僅剩的上市公司1031.4萬股股票被拍賣完成,不再是上市公司的股東。

那麼,個別債權人應該如何界定?爲何同樣於法院受理破產清算程序後歸還的3.01億元對方沒有要求歸還?7月22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了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

王智斌表示,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後,此前的債務均應由債權人向管理人申報,已申報債權應在破產程序中統一處理,破產企業不能再進行個別清償。對方沒要求歸還3.01億元的可能性比較多,管理人可能會另案起訴,也可能是存在該筆資金並非由萬豪投資直接支付等其他情形。

記者|程雅 編輯|陳俊傑 孫志成 易啓江

校對|劉小英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