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2023年8月2日下午,就在中國女足在世界盃上已經開始打道回府之時,中國足球領導馬上出現了一個爆炸性的新聞,這個新聞也必將會使羣衆的視線從女足慘敗中跳出來。那就是"李鐵被提起公訴"。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意味着中國足球反腐打黑的進程已經到了收尾階段,剩下的,就是李鐵之流將"怎麼判"的問題了。而且,大家也都好奇,在審判中,會涉及到哪些不爲人知的事情。

李鐵一共涉嫌了五宗罪,都有哪五宗罪呢?第一,受賄;第二,行賄;第三,單位行賄;第四,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第五,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這五宗罪,從中國足球多年的利益角逐來看,肯定都不是一個小數目。

而且有網友還特意諮詢了一下,什麼叫單位行賄罪。我也在網絡上查詢了一下,即:單位行賄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或者在經濟往來中,在帳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手續費的行爲。上述這個定義,會涉及到誰,恐怕是仁者見仁了。

我們來看一下現在的《刑法》規定。即: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依法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另外,如果貪污、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可以判處死刑

也就是說,李鐵的下一步,所涉及到了數額上,你會認爲少於三百萬元人民幣嗎?

其實,關於他們受了誰了賄,行了誰的賄?這可真是有好戲看了。從這一點也可以看出,足球爲什麼會成爲世界第一大運動?一方面是因爲確實有魅力。但我們也能看出足球本身所具有的商業價值。在一定程度上,踢球不僅僅只需要一雙鞋。這裏水太深,利益鏈太多,或許纔是阻礙足球發展的罪魁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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