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富茂商貿有限公司因銷售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白酒等違法行爲被罰款175000元
中國質量新聞網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安徽省六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表六市監處罰〔2023〕112號。涉及六安富茂商貿有限公司銷售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白酒等違法行爲案。
六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表
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企業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姓名 |
違法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履行結果 |
備註 |
1 |
六市監處罰〔2023〕112號 |
六安富茂商貿有限公司銷售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白酒等違法行爲案 |
六安富茂商貿有限公司 |
91341500MA2WUMX2XF |
楊振雨 |
銷售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白酒 |
種類: 一、對當事人採購食品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的行爲,處罰款5000元。 二、對當事人銷售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爲,本局作以下行政決定:1.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爲;2.沒收涉案假冒侵權“迎駕洞藏9”28瓶、“迎駕洞藏16”43瓶;3.罰款175000元。 依據: 一、當事人採購食品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處罰。 二、當事人銷售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罰。 |
當事人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 |
六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 |
暫未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