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葉麥穗 廣州報道 

董責險持續走俏,根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不完全的統計,今年以來,已有204家上市公司發佈購買董責險的相關公告,其中投保責任限額最高達到7.5億元。 不過購買數量雖然相比前幾年出現了較大的提升,但是相對於近5000家上市公司來說,董責險的覆蓋面依然較低,從板塊來看,過去兩年,科創板上市的公司對董責險的投保率達到60%以上。

多家公司購買董責險

廣宇發展8月1日公告稱,公司董監高責任險將於2023年9月30日到期,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相關規定,爲維護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董監高”)合法權益,保障董監高更加充分地履職盡責,擬爲公司、董監高及相關人員購買責任險。

根據公告,本次董責險的被保險人爲公司,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責任主體;保額不超過1億元人民幣(以具體的保單爲準);保費不超過50萬元人民幣(以具體保單爲準);保險期限:一年(後續根據公司需求進行續保或重新投保)。

同日佛山照明也表示,爲了完善公司風險管理體系,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及其他相關規定,公司擬爲公司及公司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購買責任保險。保額不超過1億元(具體以保險合同爲準),保費不超過80萬元/年(具體以保險合同爲準),保險期限爲一年。

威領股份7月25日也表示,擬購買董責險,保額不超過3000萬元,保費不超過25萬元。

根據不完全統計,目前,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開始購買董責險。《中國上市公司董責險市場報告(2023)》顯示,2022年共有337家A股上市公司發佈購買董責險的公告信息,投保公司數量同比上升36%。而2021年投保公司爲248家、2020年爲119家。另據公告不完全統計,今年已經有204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購買計劃。不過與近5000家的上市公司的基數相比,購買董責險上市公司的比例仍然較低。

董責險全稱爲董事、監事及高管責任保險(英文全稱Directors and Officers Liability Insurance,簡稱“D&O保險”),是以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及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爲保險標的的一種職業責任保險,也是全球上市公司治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不過董責險並非萬能,當被保險人基於故意、惡意實施違法甚至犯罪行爲時,保險公司將不承擔由此引發的賠償責任。

其實董責險並非一項新險種,自2002年進入中國,至今已20年。但由於之前國內上市公司投保意識一直不高,董責險仍屬小衆險種。 不過近幾年隨着風險事件的發生,董責險的投保數量逐步增多。

除了上述三家公司之外,近期還有科華生物、深賽格、廣晟有色等公司也發佈了購買董責險的公告,不少公司已經連續多年購買董責險。

科創板購買董責險比例最高

從今年公開的上市公司購買董責險方案來看,被保險人涵蓋了公司全部董監高人員,擬購買的責任險限額最高爲7.5億元,最低爲1000萬元。根據保障額度和保障範圍不同,上市公司擬支出保費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最低不少於5萬元。

順豐控股的董責險今年力拔頭籌,公司爲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投保責任保險的公告顯示,被保險人爲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今年保險費總額200萬元左右,責任限額爲每年7.5億元,成爲今年以來投保董責險保額最高的上市公司。

業內人士表示,當前,A股上市公司董責險保額最常見的是5000萬元,其次是1億元,不過從趨勢來看,金額呈現逐步走高的態勢。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正將董責險配置提上日程,選擇1億元保單限額的公司數量也明顯增多。

光大證券分析師王一峯的研報表示,目前我國上市公司董責險的覆蓋率依然不高,未來發展空間巨大。若我國董責險若能在2030年達到85%的覆蓋率水平,則2021-2030年董責險保費共計可收入76.2億元。

但對於目前董責險目前發展的情況,中國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員武忠言認爲仍有一些不足。他表示,從供給側來看,一是供給主體短缺。從董責險的市場供給主體來看,目前國內只有平安、人保、華泰財險、美亞財險、長安保險等少數保險公司經營董責險產品,擁有專業覈保團隊的保險公司更是屈指可數,其他公司一般只能跟隨領頭公司承接小部分份額。二是產品本土化、標準化、個性化不強。董責險在我國是舶來品,目前市場上通行的董責險條款主要是從歐美市場借鑑而來,其保單結構與條款措辭在A股市場上“水土不服”;目前各家保險公司在承保範圍、追溯期等條款截然不同,特別是免責條款中對“主觀故意”的認定方式迥然相異;此外,產品在創新投入上裹足不前,同質化嚴重,產品種類和保障條款不夠豐富,合同文字冗長、晦澀難懂,風險保障的針對性和特色化嚴重不足等。

不過這種情況也在逐步改善,近日,明亞保險經紀聯合某外資財產險公司,創新性研發了獨董個人可投保的“獨董個人職業責任險”。 這款產品作爲專門針對獨董個人的保障,開創了產品先河,填補了市場空白,實現了多層次產品供給,爲獨董、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提供了豐富的產品配置。  相較董責險,獨董個人職業責任險省去了上市公司繁瑣的上會決議過程,不需董事會或股東大會集體決策,獨董個人就可以決定投保 。

“近幾年,一批有影響、判決金額巨大的證券虛假陳述案件審理,這在客觀上推動獨立董事和公司管理層向上市公司提出投保需求。”達信(中國)保險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爲“達信保險”)董事總經理黃翀近期在接受採訪時,如此分析董責險由冷及熱的原因。

“以前董監高比較少承擔個人責任,但從近兩年爆發的一些案件中可以看出,哪怕僅僅承擔5%或10%的賠償,對個人而言都是巨大的壓力。”黃翀表示,因此更多上市公司高管認識到,董監高的風險是需要進行管理的,而保險就是一個非常好的管理方式。

而在投保人羣體當中,科創板公司數據引人關注。黃翀表示,過去兩年,在科創板上市的公司對董責險的投保率達到60%以上。

黃翀認爲,董責險提供了投資者損失補償的“最後工具”。從利益大局去看,上市公司一旦遭受到鉅額索賠,可能被ST甚至退市,這時董責險就成爲投資人保護的一個最後屏障。

(作者:葉麥穗 編輯:方海平)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