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中國證券報

近日,廣西梧州發佈樓市新政,調整首套房認定標準。對擁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爲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可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出臺15條穩樓市措施

近日,梧州市人民政府發佈《梧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我市促進剛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共計15條內容,包括“合理確定首套房認定標準”“提高多子女家庭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允許公積金用作購房前期資金”等。

在支持多子女公積金繳存人家庭住房需求方面,《通知》明確,多子女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首套住房已結清再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原來的32萬元提高至40萬元。

《通知》對於首套房認定標準有所調整,即對擁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爲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可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通知》還允許公積金用作購房前期資金,即允許將住房公積金用作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前期資金,職工個人及家庭提取住房公積金後仍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將住房公積金用作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前期資金,原則上不得退房,確因特殊原因需退房,所用作購房前期資金的公積金必須退回原公積金賬戶。

《通知》也支持居民換購住房個稅予以退稅優惠。《通知》明確,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於或等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佔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各地出臺樓市新政

中國證券報記者觀察到,以鄭州爲代表的樓市熱點地區發佈樓市新政,引發市場關注。

8月3日,鄭州市房管局、鄭州市財政局等八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顯示,落實新發放首套住房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動態調整長效機制,結合評估情況及時調整鄭州市新發放首套住房商業貸款利率下限。落實“認房不認貸”政策,更大程度滿足剛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購買改善性住房的,其原有住房暫停執行鄭政辦〔2017〕58號文“在鄭州市行政區域內,2017年5月3日(含)之後購買的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不滿3年的不得上市轉讓”的規定。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倪虹近日表示,大力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進一步落實好降低購買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換購稅費減免、個人住房貸款“認房不用認貸”等政策措施;繼續做好保交樓工作,加快項目建設交付,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的合法權益。

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後續各地出臺房地產專項政策,有望積極落實“認房不認貸”政策,有助於部分購房者享受到首套房的購房資格,從而降低購房首付成本和利率成本。

編輯:鄭雅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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