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記者 劉思維 實習生 吳依晨 編輯 楊海 校對 付春愔

8月15日,中南大學湘雅三醫院(以下簡稱“湘雅三院”)醫生向肝移植患者家屬收取“肝源費”一事引發網友熱議。當事人蔣先生告訴新京報記者,2018年8月13日晚,家屬接到湘雅三醫院醫生電話,稱他需要做肝移植手術的父親匹配到了合適肝源,但要繳納10萬元肝源費。繳費後,2018年8月15日,蔣父在湘雅三院器官移植科完成了肝移植手術,術後第4天,蔣父在出院的救護車上去世。

蔣先生稱,手術前主治醫生提出肝移植手術除了支付常規的醫療費用之外,還要給捐贈者家屬10萬元“肝源費”,用於器官的保存、運輸和家屬的救助等。

蔣先生告訴記者,考慮到父親病情危急,支付給主治醫師王某和副主任醫師趙某某10萬元現金,對方沒有提供單據。事後蔣先生懷疑醫院收取這筆費用涉嫌違規,曾試圖向該名主治醫師詢問10萬元費用的去向並索要單據,但遭到拒絕。2021年1月,蔣先生與湘雅三院達成和解,對方支付了蔣先生9.8萬元補償款。

在蔣先生提供的一段與院方溝通的錄音中,院方工作人員說道:“捐獻器官的病人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這個錢是用來救助他們的,手術之前我跟你們講得很清楚,這個費用一定要理解,不理解手術真的做不下去。”蔣先生提出希望醫院能給這十萬元“打個條子”,對方回覆:“紅會(紅十字會)把這個費用交給捐獻者家庭也沒有條子啊,……這是救助。”

記者致電湘雅三院黨委辦公室和紀委求證此事,對方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新京報記者發現,根據2021年6月國家衛健委等六部門發佈的《人體捐獻器官獲取收費和財務管理辦法 (試行)》,移植醫院代收費的標準即提供器官的人體器官獲取組織(OPO)所在省份執行的捐獻器官獲取收費標準,不得加價。在收取費用後,公立醫院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向患者開具醫療收費票據。

湖南省衛健委醫政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湖南省人體器官獲取成本收費標準》,成人肝臟25萬元一個,給捐贈者家屬用作安葬費、人力成本、誤工交通等。“但是要提供相應的費用證明,由OPO辦公室,配備證件的相關人員收取。”該工作人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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