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檢網站,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下發第四十七批指導性案例,爲高質效辦理每一件金融領域新類型職務犯罪案件提供辦案指導。第四十七批指導性案例涵蓋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違法發放貸款、違規出具金融票證、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等罪名,涉及銀行、期貨、資產管理等國有金融機構,犯罪事實覆蓋金融理財產品承銷、金融票證出具和貸款發放、股權收益權代持、利用非公開信息證券交易等多個領域,均爲實踐中常見且具有較強代表性、指導性的案件,對依法懲治金融腐敗具有示範指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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