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意味着房地產稅短期不會推出,個稅重大改革暫緩,但增值稅、消費稅、關稅等立法進程將加快,落實稅收法定原則

中國立法工作“總藍圖”公佈,其中事關國家治理基礎和重要支柱的財稅領域立法重點明確。

9月7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對外公開。其中在財稅領域,增值稅法、消費稅法、關稅法、會計法(修改)、稅收徵收管理法(修改)明確在本屆人大常委會任期內擬提請審議。預算法(修改)則需要抓緊工作,條件成熟時提請審議。而備受關注的房地產稅立法和個人所得稅法修訂並未在此次立法規劃中提及。

多位稅法專家對第一財經分析,爲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增值稅、消費稅等加快立法,相關法規立法或修訂有望在本屆人大獲得通過。而由於當前經濟形勢及房地產市場低迷,房地產稅立法暫緩,但長遠看立法方向未改,且條件成熟不排除未來推出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個稅法修訂未提意味着短期看個稅改革不會有大動作,但不排除後續條件成熟時再納入立法計劃。另外完善專項附加扣除不用修法,國務院可直接推動,比如最近增加“一老一小”專項附加扣除。

房地產稅、個稅改革暫緩

在衆多稅種中,與老百姓錢袋子直接相關的房地產稅和個人所得稅總是備受關注。

房地產稅是一個新稅種,十八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由於將對個人住房徵稅,因此房地產稅備受關注。

上海交通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樺宇告訴第一財經,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中,房地產稅法被納入第一類項目,即屬於條件比較成熟、任期內擬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在稅收法定原則下,房地產稅立法的理論準備、社會準備和技術準備相對比較成熟,也與當時的經濟社會發展以及房地產市場情況相適應。

他表示,不過,在接下來的幾年裏,隨着新冠疫情的突然來襲以及國內外經濟形勢發生了巨大變化,截至目前房地產市場已經發生了結構性改變,從“過熱”走向了“過冷”。儘管房地產稅法出臺的主要目的不是爲了調控房地產市場特別是調控房價,而是作爲一種中長期制度爲地方政府籌集財源,但該立法安排可能會比較明顯地爲影響到市場預期,所以房地產稅法立法進程逐漸放緩。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訴第一財經,房地產稅立法由於涉及居民財富、房價和房地產市場,因此立法需要特別慎重。在當前房地產市場低迷和經濟恢復尚不牢固等現狀下,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不將房地產稅立法納入一二類項目,是穩妥的,這意味着房地產稅立法暫緩。

深圳大學法學院院長熊偉告訴第一財經,此次立法規劃未提及房地產稅法,釋放了很清楚的信號,這跟前房地產市場的情況有關,也跟國家對待房地產的政策立場發生轉變有關。總體來說,目前還處在鼓勵消費、刺激內需的階段,不是考慮推動房地產稅的最佳時機。

當然,房地產稅立法未納入上述立法規劃,並不意味着房地產稅放棄立法。

施正文表示,從推動國家治理現代化、地方稅體系建設、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等來看,長遠來說房地產稅仍會推出,房地產稅立法大方向未變。比如未來房地產稅會合並目前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並涉及土地增值稅。而這三個稅種目前是國務院暫行條例,且均未納入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在稅收法定原則下這也側面說明房地產稅立法方向未改。

“未來房地產稅還是會適時在部分條件成熟城市推出改革試點,總結經驗後推動立法。”施正文說。

2021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不過2022年財政部明確,當年內不具備擴大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城市的條件。

王樺宇認爲,房地產稅試點是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與改革的重要立法安排,既循序漸進地保證房地產稅改革要因城施策、靈活有效,又落實稅收法定原則規範政府權力行使、保障人大的立法監督權。從此次立法規劃來看,房地產稅立法在短期內將仍以法治化的試點改革爲主,但也不排除在條件成熟時擇機推進房地產稅法的立法進程。

此前財政部明確提出,適時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修法,合理擴大納入綜合徵稅的所得範圍,完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完善吸引境外高端人才政策體系,優化稅率結構等。

不過,此次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未涉及個人所得稅法修訂。

王樺宇認爲,這意味着短期來看個稅法不會修訂,稅率等主要稅制要素短期內可能不會調整。

熊偉表示,這跟當前的大環境變化有關,對調節高收入羣體,不宜採取過於激烈的措施,要與其他措施放在一起綜合考慮,否則容易產生抑制投資和積極創造的效果。即便在追求共同富裕的目標下,目前發展仍然是第一位。

施正文認爲,立法規劃是指導性文件,個稅法修訂目前未列入,說明相關方面對未來個稅改革迫切性和具體改革內容尚未有明確態度,但也不排除條件成熟時納入後續年度立法計劃。從建立現代稅收制度和增強個稅調節收入分配力度,個稅改革仍將穩步推進。

王樺宇表示,儘管個稅大的改革短期難推出,但局部調整仍有可能發生。比如近年增加嬰幼兒專項附加扣除,今年提高三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等,因此國務院仍有可能完善專項附加扣除,這在人大授權範圍內。

增值稅等立法進程加快

從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看,增值稅法、消費稅法、關稅法三大稅種列入一類項目。

施正文表示,這意味着三大稅種立法加快,在本屆人大有望通過。其中增值稅立法已經二審,爭議不大,預計最快10月份三審就可獲得通過。關稅法今年內首次提交人大審議可能性大,消費稅今年預計不會提請人大審議。不過這三大稅種立法基本平移稅制,本屆人大獲得通過可能性比較大。

熊偉認爲,第一類項目中的稅收立法項目,仍屬於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需要完成任務,抓緊推進,在情理之中。稅收徵管法的修改,主要爲了適應數字經濟發展、自然人納稅人不斷增長、稅收國際合作不斷強化的新情況。這部法律的修改計劃已經啓動近10年了,不宜再耽擱。

王樺宇表示,結合本屆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和今年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計劃,增值稅已經完成兩次審議,關稅法預計年內將初次審議,消費稅法和稅收徵收管理法(修改)這兩部稅法預計最早會在2024年啓動立法或修法進程。這對於最終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建構中國式現代化的高質量的稅法體系和徵管體制、實現稅法領域的良法善治,具有重要基礎性作用。

“會計法和註冊會計師法修改也納入本屆人大提請審議項目,一方面是因應現代會計制度改革和促進市場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客觀需要,另一方面也有利於落實中央關於新時期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重要部署。”王樺宇說。

施正文認爲,爲規範會計秩序,加強財會監督,會計法和註冊會計法將做出修訂,預計本屆人大通過問題不大。隨着稅制和徵管改革推進,稅收徵管法需要做出相應修訂,在當前經濟下行會適時推進,有望在本屆人大任期內推出。

預算法修訂被納入本屆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規劃第二類項目,即需要抓緊工作、條件成熟時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

“預算法是更爲基本的財政法律,其被列入第二類,並非因爲其重要性不足,我認爲應該是因爲其難度更大,涉及到國家財政治理的方方面面,需要全面系統衡量。”熊偉說。

王樺宇表示,這主要是考慮到預算制度目前仍有進一步深入改革的必要性,特別是政府債務、轉移支付等方面還有很多領域需要持續改革,需要將近年來的這些改革成果法律化。

“但另一方面,預算法最近一次修改是在2014年,預算法實施條例最近一次修改是在2020年,預算制度已經進行了一輪較爲系統的優化,目前改革中推行的一些措施和做法還有待實踐檢驗,預算制度改革‘牽一髮而動全身’,要視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和條件成熟程度積極妥善推進預算法的修改進程。”

本屆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規劃中,規範非稅收入、政府債務、轉移支付等財政稅收制度等被納入第三類項目,即立法條件尚不完全具備、需要繼續研究論證的立法項目。

施正文表示,第三類項目本屆人大不會提請審議,但是這些內容也重要需要繼續論證,屬於立法儲備項目。非稅收入規模大,應該立法予以規範。政府債務尤其是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受關注,也應立法予以規範,但問題複雜需要抓緊研究論證。轉移支付規模大,涉及中央與地方關係,老百姓切身利益,因此也需要立法予以規範。

他還表示,此次立法規劃編制一大亮點,是提出積極研究推進環境(生態環境)法典和其他條件成熟領域的法典編纂工作。可以考慮啓動編撰稅收法典,提高稅收法律的體系化、統一化和科學化,使得稅收制度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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