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戶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社會公衆意見和建議。

意見稿顯示,擬將公租房收入線准入限額從現行的35660元/年提高到49952元/年。對申請家庭所有成員均年滿60週歲的家庭,放寬其家庭收入、家庭財產標準至政府公佈標準的130%。同時,擬將住房租賃補貼標準從現行的30元/平方米/月提高到35元/平方米/月,對於按標準計算得出的每月住房租賃補貼不足200元的家庭,按照200元/月予以發放。

此外,經民政部門認定的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特困人員,市總工會備案的廣州市工會建檔困難職工家庭,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等有效證件或證明的優撫對象,以及處於社會安置過渡期內的年滿十八週歲原市、區兒童福利機構集中供養孤兒身份的人員或政府已有文件明確可享受租金優惠政策的對象按優惠租金標準計租。經民政部門認定的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特困人員的孤寡老人免交租金。其他承租政府及其指定的實施機構建設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的戶籍家庭,按照家庭收入情況,實行差別化租金,租金繳交比例爲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租金標準的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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