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四川省資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就<資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調整我市部分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意見稿提出,提高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人中,單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首套房、二套房貸款最高限額均由40萬元提高至50萬元,2人(含)以上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首套房貸款最高限額由60萬元提高至80萬元,二套房貸款最高限額由60萬元提高至70萬元。

提高繳存餘額倍數。貸款額度與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繳存餘額掛鉤。結清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餘額倍數由20倍提高至30倍,與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餘額倍數一致。

資陽市擬降低貸款首付比例。借款申請人購買商品住房(含期房、現房),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於所購房屋總價的30%調整爲不低於20%;購買再交易房,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於所購房屋總價的30%調整爲20%,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於所購房屋總價的40%調整爲30%。

文件還提出,支持多子女家庭。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至少有一個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可上浮20%,但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90萬元;租房自住的,房租提取限額可上浮50%。

開展購房提取公積金直轉業務。繳存人在資陽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並符合規定條件的,所提取資金由繳存人委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直接支付至開發企業監管賬戶,用於繳存人支付購房首付款。

意見稿細化了優化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使用政策。明確繳存對象:凡年滿16週歲、未滿60週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無其他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的個體經營者及其僱員、非全日制工作人員、新就業形態人員等靈活就業人員均可繳存住房公積金。

放寬參制條件,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無需提供個人社保參保證明。放寬繳存額度限制,靈活就業人員的最低繳存金額,按其上一年度平均納稅收入或資陽市最低工資標準乘以資陽市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比例確定,不設最高繳存額度限制。同時,增加繳存頻次,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可按月、按季、按年繳存。

使用方面,放寬提取政策,靈活就業人員無住房公積金貸款餘額的,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隨時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實行互認互貸,符合規定條件的異地靈活就業繳存人,在資陽市購買自住住房時,可在資陽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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